新华丝路首页
一带一路国家级信息服务平台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3月18日起我国与马来西亚RCEP协定税率生效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黄秀环 2022-02-25 09:31:34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自2022年3月18日起,对原产于马来西亚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RCEP东盟成员国所适用的协定税率。

近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保管机构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马来西亚已向东盟秘书长正式交存核准书。根据协定规定,RCEP将于2022年3月18日起对马来西亚开始生效实施。为严格履行协定承诺,积极推动RCEP全面生效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2年3月18日起,对原产于马来西亚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RCEP东盟成员国所适用的第一年税率。根据协定规定,后续年度税率自该年1月1日起实施。至此,RCEP的15个签署方中生效成员数量将达到12个,仅剩余印度尼西亚、缅甸、菲律宾等3个东盟成员国尚未生效。

相关推荐
中马港口城市探讨加强经贸产业对接合作

宁波-巴生经贸产业合作交流会5月13日在马来西亚雪兰莪州巴生市举行。中马两国政府、经贸及产业界代表近百人出席活动,就共同搭建经贸对接与产业合作平台、深化双方交流合作展开探讨。

马中新能源论坛聚焦产业合作与人才培养

中国-马来西亚电动汽车、电池及新能源人才发展与创新论坛5月12日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论坛汇聚来自中马两国政府、产业界、学术界及国际机构代表,为双方在未来产业协同、清洁能源创新及人才发展领域合作与交流提供平台。

专访丨希望借助中国经验推动科技更好惠及民生——访马来西亚科技与创新部长郑立慷

马来西亚科技与创新部长郑立慷近期访问了中国,曾多次到访中国的他依然用“大开眼界”来概括此行。日前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郑立慷表示:“希望借助中国在科技发展方面的经验,推动马来西亚的科技更好惠及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