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新能源汽车生产和消费,西安市政府近日印发《西安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扩大生产促进消费若干措施》(简称《措施》),涵盖了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充电设施建设、使用环境优化等10条措施。
《措施》规定,对2023年3月21日至4月30日在西安市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并上牌的消费者给予补贴。其中:购车发票金额在9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补贴2000元;购车发票金额在9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补贴4000元;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6000元。
此外,为全面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西安市围绕金融服务、汽车宣传、注册登记、便利行驶、停车优惠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切实提升消费者购车、用车体验。
同时,鼓励汽车企业开展外贸业务,参加境外专业汽车展会,推动中欧班列长安号增加开行频次,充分发挥优势,开拓“一带一路”沿线等新兴市场,扩大新能源汽车整车出口。(薛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