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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葡语国家商品及服务贸易”获准纳入于澳门从事之离岸商业及辅助服务业务附表

来源:商务部网站 责任编辑:顾雯丽 2017-09-19 08:41:02

根据澳门特区政府印务局2017年9月18日刊登的“第323/2017号行政长官批示”,“中国与葡语国家商品及服务贸易”获准纳入于澳门从事之离岸商业及辅助服务业务附表。离岸机构将不用缴付所得补充税,营业税及部份印花税等税项。

此外,获准在本澳定居之离岸机构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非澳门居民),可以豁免缴交在离岸机构工作首三年度之职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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