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州综合保税区内企业——赣州惠广家具有限公司在国内采购的海绵、夹板等一批家具生产原料以非保税非报关方式顺利入区,这标志着赣州综保区首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业务落地。
据悉,综合保税区制度设计初期,对区内企业定位是等同于境外企业、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随着国际贸易形势变化和国内需求升级发展,该模式逐渐不能满足企业同时对接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诉求,区内企业因不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难以与国内市场建立更加紧密的联系。有鉴于此,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组织开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工作,并于2019年8月,将试点扩大至全国综合保税区。
赣州惠广家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家具生产业务,内贸、外贸均有涉及。为支持该企业更好地联系国内市场,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赣州海关主动上门开展宣讲,精准政策投送,指导企业顺利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取得试点资格后,企业从国内购买的原料、生产性服务,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国内非保税货物可以自行管理,出入区时无须报关,物流更为便捷。用国内料件生产的成品向国内销售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购买企业获得增值税抵扣。
“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试点企业后,我们与国内企业间购、销的原材料、成品就可以享受增值税抵扣,不但和区外公司拥有同样的增值税资质,也可同时享受进口货物相关保税政策优惠,相较传统报关方式,经营成本低10%左右,这有助于我们推动内外贸一体发展。”赣州惠广家具有限公司关务负责人严建新说。(记者 曾艳华 通讯员 陈义雄)
(原标题:赣州综保区首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业务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