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际合作司指导下,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与乌兹别克斯坦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合会(以下简称乌兹消联)在京签署了《中国消费者协会与乌兹别克斯坦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合会关于加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在中消协常务副会长甘霖现场见证下,中消协秘书长王振宇与乌兹消联主席萨里姆索科夫代表双方签署文件。
备忘录的签署是中乌两国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合作的重要里程碑,更是推进“一带一路”“软联通”的具体行动,也是响应全球消费者权益保护趋势的创新实践。
备忘录涵盖信息共享、人员互访、能力建议等诸多方面,其中尤为关键的是共同探索建立跨境消费者投诉解决机制。双方将建立更加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定期开展交流活动,及时分享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最新动态和政策法规,并加强在跨境消费维权方面的合作,使两国消费者遇到跨境消费问题时可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