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两国政府已就最早11月中旬允许重启商务人士往来进入最终磋商阶段。此举面向出差人员等短期滞留和驻外人员等长期滞留。短期滞留将以提供新冠病毒阴性证明和行动计划为条件,免除入境后为期2周的待机观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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