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WTO的透明度原则,各成员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通过WTO秘书处向其他成员公布指定和实施的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如修改,增补或废除等)。成员参加的有关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国际协定,也在公布和通报之列。此外,各成员还有义务回答其他成员的合理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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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始发中越班列运输能力显著提升
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累计发送货物突破500万标箱
中欧班列累计开行突破120000列
中国农业银行共建“一带一路”典型案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