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天津市促进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若干规定》,明确要完善海水淡化产业链,推进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装备制造基地、海水淡化工程等建设,拓展海水淡化技术装备应用场景,促进海水淡化产业与传统产业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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