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健康功能食品相关法律实施规则》修改草案。
a. 制定进口畜产品现场检验(感官检验)的详细标准及方法; b. 简化肉类等相关检验、检疫程序; c. 调整实验室检验(精密检验)结果为采取停止进口等措施的残留物质分类。精密检验结果采取停止进口措施的残留物质,考虑其毒性、人体有害性、食品中的残留性等,由目前的82种调整为74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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