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的部署要求,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积极推动湖北企业“走出去”,助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2024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在增强外汇便利化政策普惠性、拓宽企业跨境融资渠道、优化外籍来华人员外币兑换服务等方面,聚焦发力,持续用力,为甘肃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广领域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供了有力支撑。
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加大政策宣传辅导,深化本外币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多管齐下,助力四川共建“一带一路”贸易投资。
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改革,优化外汇领域特色服务,支持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近年来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广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资本项目便利化,持续拓宽企业资金融通渠道,全程指导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本外币一体化(高版本资金池)试点企业。
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立足雄安新区“两个并重”“三个并举”发展阶段需要,锚定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积极协助推进新型易货贸易发展。
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积极探索依托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助力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围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等方面,以优质高效的外汇管理服务助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2025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深入贯彻落实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积极引导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加快“走出去”和“引进来”步伐,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跨境直接投资合作焕发新活力。
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多措并举大力支持“一带一路”建设,助力广东与共建国家贸易投资伙伴关系持续增强。
2024年10月末安徽省获批“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和“银行直接办理外债登记”两项跨境投融资便利化试点。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结合地区战略定位,紧扣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入推进试点,以“小支点”服务“大倡议”,助力安徽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大格局。
近年来,黑龙江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在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加快推动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的过程中,黑龙江省金融机构通过模式创新为跨境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有力金融支持,为龙江全力打造向北开放新高地注入源源不断的资金活水。
自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以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为契机,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推动全省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金融领域改革开放,不断提升外汇领域特色服务,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取得积极进展。
国家外汇管理局徐州市分局认真落实总局关于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立足服务实体、优化政汇银联动协作,在汇率中性宣传、汇率避险工具创新等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与实践,努力为徐州地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外汇服务环境。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持续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不断提升外汇服务质效,在政策上做“加法”,在流程上做“减法”,为企业“降本增效”,积极支持安徽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
2024年4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正式印发《关于开展边民互市贸易代理人付汇业务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实施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试点代理付汇新模式,支持海运互市贸易代理企业使用外汇结算。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为深化中非经贸合作提供了重要契机,也为湖南打开了更广阔的对外开放格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积极加强外汇管理与服务,为湖南企业“走出去”参与共建“一带一路”保驾护航,为中非经贸合作注入新动能。
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主动作为、靠前服务,有效支持涉外企业拓展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经贸往来。2024年8月,辽宁省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出口22.5亿美元,同比增长35%,为全省外贸高质量发展注入重要动能。
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主动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立足开放发展“双平台”“双通道”建设,持续推进金融外汇改革创新,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优质跨境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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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浩特口岸:2025年入境中欧班列同比增长17.73%
第11万列中欧班列从二连浩特口岸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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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庆)—阿联酋经贸投资推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