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日举行的上海国际仲裁高峰论坛上,上海市司法局发布了《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设立业务机构管理办法》。该办法表示,明年1月1日起,境外仲裁机构可在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设立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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