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文,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直接投资于鼓励类投资项目,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将实行递延纳税政策,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
显示 1 条结果
卡塔尔游牧生活与文化展在国博开幕
中欧班列“东通道”今年通行量突破3000列
贵州首趟JSQ型商品车中亚班列正式开通运行
中国农业银行共建“一带一路”典型案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