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政府获悉,山东近日出台15条措施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明确要求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积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不得为政府证券发行、政府平台融资提供担保服务,力争3年到5年内实现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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