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和稳外资外贸决策部署,履行《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义务,便利农药进出口贸易、提高通关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就优化农药进出口管理服务措施公告如下。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下列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四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延期清单和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四次排除延期清单将于2021年12月25日到期。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对相关商品延长排除期限。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已经2021年9月1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8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商务部审签,并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支持构建新发展格局,继续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现将《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印送你署,具体内容见附件。
按照我国给予最不发达国家部分产品零关税待遇的有关承诺,扩大与我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输华零关税待遇的产品范围,对原产于最不发达国家98%的税目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
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工业稳则经济稳。为做好宏观政策预调微调和跨周期调节,精准打通产业链供应链堵点卡点,挖掘市场需求潜力,强化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保持良好增长预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振作工业经济运行,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方面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外汇市场交易行为,推动外汇市场健康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外汇市场交易行为规范指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了鼓励企业培育公平竞争的合规文化,引导企业建立和加强境外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增强企业境外经营反垄断合规管理意识,提升境外经营反垄断合规管理水平,防范境外反垄断法律风险,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现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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