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GDS 26: 1997的第1次修订,取代了现有的GDS 26: 1997。本标准适用于新的和旧的乘用车充气轮胎。
本标准是GDS 6: 1992的第1次修订,取代了现有的GDS 6: 1992。 本标准适用于由硅酸盐水泥、水和骨料的混合物制成的空心预制混凝土砌块,用于建筑物的承重和非承重砖石墙体。
本标准采纳了修订的地区标准(CROSQ),代替现行标准GDS 69: 2003。本标准规定了稻谷、糙米、碾米、蒸糙米和蒸碾米等级要求。还规定了抽样的一般条件和用于确定大米质量的各种因素的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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