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管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继国务院办公厅上月发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后,财政部日前又印发《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监督暂行办法》,以期借助监督消弭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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