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离岛免税额度由3万提高至10万、鼓励类企业所得税率降至15%、人才个人所得税率不超过15%、岛内居民基于正面清单免税购买进境商品、支持在海南试点开放第七航权,允许相关国家和地区航空公司承载经海南至第三国(地区)的客货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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