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中美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6日发布公告决定,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约750亿美元进口商品的加征关税措施。
经国务院批准,2019年8月2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美国的5078个税目、约750亿美元商品,加征10%、5%不等关税,分两批自2019年9月1日12时01分、12月15日12时01分起实施。税委会同时发布公告,自2019年12月15日12时01分起,对原产
显示 2 条结果
卡塔尔游牧生活与文化展在国博开幕
中欧班列“东通道”今年通行量突破3000列
贵州首趟JSQ型商品车中亚班列正式开通运行
中国农业银行共建“一带一路”典型案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