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当地时间10月27日在美国旧金山举行推介活动,杭州政府官员邀请在美商贸人士到试验区投资创业、交流合作。 试验区2015年3月在国务院批复下成立,今年头8个月,综试区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超过50亿美元,其中出口超过38亿美元,进口超过12亿美元。目前,杭州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超过6000家,其中今年新增有跨境电商交易实绩的企业近4000家,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此次推介活动为加强中美贸易往来提供了契机。
近年来,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支持科学技术的发展。俄罗斯科学院远东研究所副所长安德烈·奥斯特洛夫斯基认为,科技发展已成为中国在经济改革、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取得卓越成就的重要因素。“中国非常重视两个指标——教育和科研支出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
陈旭东建议,应推动《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有关土地、财税、金融合作开放和生态环保等五大领域的23条优惠政策全面落地实施,支持试验区建设两广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支持试验区报批“1+3”配套方案,支持试验区争取CEPA、自由贸易区、广西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等相关政策。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和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和发展,海关总署以署加发〔2015〕115号出台《海关总署关于支持和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大力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实现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工商总局以工商企注字〔2015〕57号发布《工商总局关于支持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2月10日经市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4月2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推进外商投资管理制度改革,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营造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的营商环境,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决定在自贸试验区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为落实改革外商投资管理模式的相关要求,规范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备案管理工作,现公布《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
国务院批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2013年9月18日予以印发。通知明确,《方案》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上海市人民政府要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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