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日从财政部网站获悉,为加强种子种源进口免税政策管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十三五”期间进口种子种源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十三五”期间,即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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