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的行动计划(2015-2018年)》(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和《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333号)等文件,根据我部2017年工作要点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有关部署,2017年我部将继续深入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推动我省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抓住机遇积极引进外资,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和质量,提出以下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3号)和《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加大引资引技引智力度,扩大我市利用外资规模,提升利用外资质量,争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排头兵,制定以下措施。
4月9日,省政府印发《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端出23条新政,涉及推动培育外资发展新动能、营造内外资公平竞争环境、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等三方面内容。4月11日,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意见》进行解读。
应芬兰共和国总统绍利·尼尼斯托的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于2017年4月4日至6日对芬兰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
“一带一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主动应对全球形势深刻变化、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有效服务和保障 “一带一路”建设的顺利实施,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积极利用外资是我省抢抓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机遇、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举措,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全省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全省利用外资工作,营造优良投资营商环境,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战略举措。自贸试验区建设三年多来取得重大进展,总体达到预期目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照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的自由贸易区,全面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进一步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制定本方案。
建立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举措。为全面有效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制定本方案。
建立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举措。为全面有效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制定本方案。
建立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推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大举措。为全面有效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制定本方案。
建立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提升我国资源配置全球竞争力的重大举措。为全面有效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制定本方案。
4月1日上午10时,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揭牌仪式在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国旗广场举行,标志着陕西自贸试验区正式成立。
建立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举措。为全面有效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制定本方案。
建立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加快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重大举措。为全面有效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制定本方案。
建立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加快推进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举措。为全面有效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制定本方案。
3月30日,国务院印发《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方案》指出,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一项战略举措,对探索建立新的政府经济管理体制,率先建立同国际投资和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3月31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情况发布会。国务院已于近日正式批复设立陕西等7个自贸试验区,并分别印发了总体方案。今日上午10时,陕西自贸区将举行揭牌仪式。
国务院近日正式批复7个自贸试验区,并于31日在中国政府网上发布了《中国(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统称《总体方案》),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形成“1+3+7”的新格局。
3月27日,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与新西兰总理比尔·英格利希见证下,国家发改委主任何立峰与新西兰经济发展部长西蒙·布里奇斯代表两国政府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关于加强“一带一路”倡议合作的安排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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