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5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俄罗斯联邦在莫斯科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俄罗斯联邦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的联合声明》。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和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和发展,海关总署以署加发〔2015〕115号出台《海关总署关于支持和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大力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实现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工商总局以工商企注字〔2015〕57号发布《工商总局关于支持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根据《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为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省商务厅制定了《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4月8日,商务部印发2015年第12号公告,发布《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近日,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负责人就《办法》进行了解读。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2月10日经市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4月21日起施行。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前有关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5〕1号)要求,为完善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境外投资管理体制,规范自贸试验区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我委制定了《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抢抓“一带一路”建设机遇进一步做好境外投资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4〕131号)精神,加快我市企业国际化步伐,构建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现提出如下意见。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推进外商投资管理制度改革,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营造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的营商环境,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决定在自贸试验区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为落实改革外商投资管理模式的相关要求,规范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备案管理工作,现公布《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印发的《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国务院批复同意的《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3-2020年)》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沪委发,加快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联动发展,制订本实施方案。
为把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两岸旅游合作先行示范区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旅游核心区,近日,国家旅游局以旅函〔2015〕11号发布了《关于支持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旅游业开放意见的函》。
今年以来,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成为各地加快转型发展的一条主线和核心支撑。近日,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一带一路”战略推动企业“走出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全面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加快推动企业“走出去”。
对境外投资项目的初审转报及备案于2015年2月25日发布,发布机关: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境外投资项目的初审转报及备案于2015年2月25日发布,发布机关为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2月18日,记者从市政府召开的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建设长江经济带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委、市政府已正式出台《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建设长江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到2020年,我市基础设施项目投入预计将达到1.2万亿元。
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全球形势深刻变化、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业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并于2014年5月8日起施行。发改委2004年10月发布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同时废止。
根据国务院有关批复精神,现将广东横琴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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