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0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的通知》(税委会〔2019〕50号)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本国子目注释的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进行调整,同时对部分本国子目注释进行修改。为准确实施政策,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商务部、国家密码管理局依法对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且具有加密保护功能的商用密码实施进口许可,对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中国承担国际义务的商用密码实施出口管制。
根据《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5年第29号)和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对《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见附件)予以公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对193个海关商品编号项下商品对应的监管要求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现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7号同时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对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高水平开放、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海关总署研究决定对部分加工贸易业务办理手续进行精简和规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促进中美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自2020年2月14日13时01分起,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规定的加征税率。
山东全力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疫情防控工作,构筑坚强的疫情防控社区堡垒。
疫情之下,面临国内外市场的双重压力,稳外贸正在迎来各方力量支持。近期,从部委到地方再到商会正在合力打出新一轮稳外贸组合拳,推出延长外贸企业税款缴纳期限、免征滞纳金,提供不可抗力证明、法律咨询,鼓励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推进贸易便利化等一揽子实招。
春节过后,山东省济南市投资促进局在积极应对抗击疫情的同时,全力支持和推动在济南的外商投资企业复工复产,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中的实际困难,保障济南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外商投资企业复工复产推进外商投资的若干措施》指出,在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要千方百计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大力推进外商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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