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丝路首页
一带一路国家级信息服务平台

我国将尽快实施跨境电商过渡期后监管方案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王晶晶 2018-11-23 10:53:34

新华社北京11月23日电 (记者于佳欣) 记者22日从商务部获悉,关于跨境电商过渡期后的监管方案,已经审议并原则通过,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尽快印发并组织实施。

自2016年5月以来,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实行“暂按个人物品监管”的过渡期安排,有效促进了相关行业发展。据中国海关统计,2018年1-9月,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57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6.6%。企业也普遍反映,希望尽快明确过渡期后监管方案,稳定市场预期,厘清各方责任,更好地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说,目前,商务部已会同相关部门,在充分听取行业企业意见基础上,形成过渡期后的监管方案,这一方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

方案按照“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延续和完善现行的监管安排。一方面,将过渡期内“暂按个人物品监管”的原则固化下来,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保持了监管政策的连续稳定;另一方面,明确政府部门、跨境电商企业及平台、境内服务商等各参与方责任,强化商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风险防控,保障消费者权益。同时,还在现行15个城市基础上,将政策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北京等22个新设立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城市,自2019年起执行。

高峰表示,方案出台实施后,商务部将密切跟踪政策运行情况,根据需要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希望行业企业按照监管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和内部管理,做好质量安全的风险防控,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持续健康发展。

相关推荐
深圳龙华:亚太跨境电商高峰论坛暨出海选品大会圆满举行

3月26日,“聚势龙华·链通全球——亚太跨境电商高峰论坛暨出海选品大会”在深圳龙华数字创新中心举行。

全国首票“TIR+保税”跨境电商进口业务落地青岛

3月26日,一辆满载糕点、糖果俄罗斯特色商品的TIR国际运输车辆在青岛空港综合保税区顺利通关,标志着全国首票“TIR+保税”跨境电商进口业务正式落地,面向上合组织国家的“综保集结、陆路直达”高效物流新通道实现进出口双向贯通运营。

4月1日起跨境电商退货不再“绕路”,商品可全国跨关区通退

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海关总署日前发布公告,宣布自2026年4月1日起,在全国海关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