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网站12月6日报道,欧洲议会法律委员会批准了允许受到非法行为伤害的消费者群体采取集体行动并寻求赔偿的规定。目前,只有19个欧盟成员国向群体受害者提供某种形式的法律救济,但诉讼程序往往冗长和昂贵,特别是在受害者单独起诉的情形下。
该项新规解决了近期涉及跨境的大规模伤害丑闻(大众汽车柴油门、瑞安航空丑闻)引发的担忧。规则将允许在数据保护、金融服务、旅游、能源、电信、环境和卫生等不同消费领域的国内和跨境案件中,对贸易违规行为采取具有广泛公众影响的集体行动。新规则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允许消费者跨境联合,共同要求制止或防范非法行为,或获得损害赔偿,以促进司法公正;二是协调集体救济机制,消除成员国之间的差异;三是通过集体行动减少财政负担,更方便获得救济;四是在公民获得司法公正和保护企业免受滥诉之间达致平衡。
根据新规则草案,只有符合条件的实体,如消费者组织和由成员国指定的某些独立机构,才能提出代表性集体行动。这些机构应是非赢利的,与律师事务所没有财务方面的协议。议员们还引入“败诉者付费”原则,以阻止可能的滥诉行动,并鼓励合理的集体诉讼。规则草案在法律委员会以19票对0票,3票弃权获得通过。该规则是欧委会于2018年4月发起的“消费者新政”的一部分。该新政旨在加强对欧盟消费者的保护,包括加强消费者网上权利、执行权利和赔偿的工具、违反欧盟消费者法的惩罚以及改善商业环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