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丝路首页
一带一路国家级信息服务平台

中企海外并购亟待法律先行降低成本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张斌 2016-05-12 16:06:00

171857730

全球经济复苏乏力给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带来机遇,但目标国对国企的歧视性条款频现及收购成本过高等问题,一定程度上构成对我国企业海外布局的不利影响。相关人士建议,海外并购宜法律先行,同时积极和目标国合作,打造便捷企业海外并购的综合服务平台。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教授杨立强认为,海外并购环境呈现五大趋势:经济复苏乏力带给海外并购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新一轮工业革命的到来为海外并购增添长期动力;中国跨国公司乃至全球公司的崛起助推海外并购发展;国内外经济发展联动带来海外并购新商机;市场准入和法规环境略有改善。

业内人士指出,当前中国企业热衷海外并购有助于自身发展,但困难重重。一是企业单打独斗盲目投资,法律和风险意识弱。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石荣说,国内很多企业只关注欧美市场和技术,对法律赋予相关产品的商标权、产品定价权、知识产权和销售权一无所知,对其形成的防侵权闭环一筹莫展,常常遭遇买了企业却拿不到核心技术,不能在当地销售同类产品的窘境,无形中触犯劳工、环境等法律问题,更是比比皆是。亚投行行长金立群说,我国企业走出去大多指望通过兼并收购拿到核心技术,实际上这是一种很不切实际的想法,当你签约的时候,别人只同意出卖那一部分,核心技术不会卖。

二是目标国歧视性条款增多,国企并购步履维艰。近期,金沙江牵头的中外资银团与荷兰皇家飞利浦公司虽达成“收购皇家飞利浦公司旗下Lumileds80.1%股份”的协议,却无法解决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有关国家安全的顾虑”,双方已决定停止此项交易。继央企在海外直接并购矿产资源屡战屡败后,美欧澳加等国对带有“中字”背景的财团审查越来越严,带国有背景的财团和企业走出去愈发困难。

三是国内专业投资服务机构较少,收购成本过高。欧美不少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普遍在20-30倍之间,通常来说性价比高于国内同类型企业,但由于国内企业习惯单打独斗,不像国外常常借助基金等专业管理投资团队实施并购,成本过高问题普遍存在。“以苏州一家企业为例,通过加入海外并购产业基金实施布局,比从独资从中资银行融资并购,相关成本至少低一倍。”元禾控股集团总裁助理赵红霞说。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失败案例层出不穷,虽然跟东道国的因素有关,但应该更多地从企业内部考虑。”杨立强说,这具体包括东道国的歧视和抵触、并购行业和主体的敏感性,企业并购战略不清,专业能力不足,并购后整合规划不足且深受文化差异妨碍等。

针对多重困难和问题,不少企业期待海外并购能有法务、财务等全方位的专业支撑。业内人士建议,提升海外并购专业化水平,淡化国企并购色彩,同时积极和目标国合作,打造便捷企业海外并购的综合服务平台。

首先,创新政府购买服务,引导企业提升法律和风险意识。国外企业并购或者出售企业都是法律先行,把权利义务确定下来。政府部门不妨建立一个有跨境并购经验的律师事务所名单,一开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鼓励引导中国企业走出去咨询拥有国际水准的中国律师,在中国并购国外资产之间起到一个桥梁作用,鼓励中国律所走出去,和欧美律所合作,进而提高企业海外并购的法律意识。

其次,提升海外并购专业化水平,淡化国企并购色彩,引导成立市场化运作的海外并购基金,连接企业端、机构端、资金端及项目端,将海外资产买过来,再嫁接到国有系的企业里面,不断促成优质资产的并购。

其三,搭建扶持境外投资服务平台,扶持相关法务财务等机构发展。金螳螂(国际)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总经理傅淳说,公司多次打算在中东和中亚实施并购,但只能通过搜罗网上的零碎信息,盲目性太大,不敢付诸实施。国家宜助力对外开放水平比较高的区域,全方位打造法务、财务、税务、“一带一路”信息服务及投融资产业基金的境外投资服务平台和商业保险机构,为企业海外并购护航。(新华社经济分析师关桂峰、秦华江)

相关推荐
“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专题讲座(埃及、阿联酋)

为助力中国企业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规避外贸投资法律风险,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和信息中心、武汉市贸促会本次特邀阿联酋文森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赵文杰律师、盈科(埃及)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志强律师分别围绕“阿联酋法制化营商环境介绍和投资风险分析”“投资埃及的热点法律问题和热点领域”两个主题展开解读。敬请关注2024年3月20日14:30新华丝路直播。

英国未来两年仍将保留大量欧盟法律

英国政府22日说,英国今后至少两年内仍将保留数以千计欧洲联盟法律,英国“脱欧”后从其法律中清除欧盟法律的进程将有新的时间表。

吉尔吉斯斯坦总统签署法律对国旗图案进行修改

吉尔吉斯斯坦总统扎帕罗夫22日签署一项法律修正案,对国旗图案进行部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