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丝路首页
一带一路国家级信息服务平台

我国自贸试验区形成“1+3+7”格局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顾雯丽 2017-04-01 15:30:00

新华社信息北京4月1日电 (于佳欣、何晓源) 国务院近日正式批复7个自贸试验区,并于3月31日在中国政府网上发布了各自的总体方案,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形成“1+3+7”的新格局。

7个自贸试验区分别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与此前的上海、天津、福建、广东4个自贸试验区,共同形成了东中西协调、陆海统筹的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

根据总体方案,新设自贸试验区将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新模式和建设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率先挖掘改革潜力,破解改革难题。

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在当日召开的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7地还将结合自身特点,在自贸试验区探索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以油品为核心的大宗商品投资便利化和贸易自由化、构建多式联运国际物流体系、创新现代农业交流合作机制、创建人文交流新模式等特色试点任务,与上海等现有自贸试验区形成对比试验、互补试验,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形成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试点格局。

相关推荐
黑龙江自贸试验区福建经贸合作推介对接活动在闽举办

3月27日至28日,由黑龙江省商务厅、福建省商务厅共同举办的“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建经贸合作推介对接活动”在福州市和厦门市分别举行。

上海自贸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记者6日从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上海市落实〈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的实施方案》近日发布。

安徽自贸试验区累计形成192项制度创新成果

安徽自贸试验区成立三年多来,在科技创新、贸易投资、金融开放、营商环境等领域累计形成192项制度创新成果,其中32项为全国首创,推动科技创新等领域实现多点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