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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协定谈签提速护航“一带一路”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顾雯丽 2017-05-08 16:27:00

新华社北京5月8日电 (记者孙韶华) 税收协定,常被形容为企业“走出去”的“护身符”。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截至2017年4月底,我国与116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双边税收合作机制,签订双边税收协定、安排和协议已达106个,其中属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有54个,形成了世界上第三大协定网络,覆盖了中国主要对外投资目的地。三年来,通过开展双边协商累计消除国际重复征税达131.8亿元。专家指出,税收协定的有力执行,一方面助推了我国企业更好地“走出去”;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吸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企业“走进来”,享受同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伴随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去”,我国企业在境外遭遇的各类税收风险也不断增加。有统计显示,税收歧视、税收争议等问题给我国“走出去”企业每年带来的损失或高达数百亿元。

事实上,业内专家指出,企业“走出去”过程中每一步都涉及税收问题,走出去方式包括境外股权投资、境外资产收购、工程承包等。境外股权投资方式涉及所得税问题,买设备有出口退税的问题,实物还有增值税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国企业在跨国经营中遇到的税收问题趋向多样化、复杂化和专业化。比如,很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对国外税收制度缺乏系统了解,在不知不觉中被执行东道国税法,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或是境外经营发生税收争议时往往不知道利用税收协定待遇、政府之间双边磋商机制等手段维护自身的税收权益。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一方面是企业自身了解不足,无法合理判断并有效控制“走出去”税收风险,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很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税制还不完善。

税收协定,常被形容为企业“走出去”的“护身符”。税收协定是有关协调处理跨国跨境税收问题的国际条约,可以有效消除东道国和我国之间的双重征税,降低走出去企业的整体税收成本。由于税收协定高于国内法,不受东道国国内税法变动的影响,能够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比较确定的税收环境。此外,税收协定税率往往低于东道国的国内法税率,还可以通过协定项下的相互协商机制,帮助企业妥善解决境外税务争议。

据统计,2016年,仅税收协定利息条款就为我国金融机构减免境外税收278亿元,有力支持了“资金融通”,协定的双向互惠也为境外纳税人在我国减免税收280亿元。三年来,通过开展双边协商累计消除国际重复征税达131.8亿元。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指出,通过用好税收协定,为企业明确征税税率、东道国对利润征税门槛、母国抵免规定、跨境涉税争议解决方法。这无疑给纳税人大大提高了税收确定性,纳税人只需执行税收协定规定的内容,不必再担心东道国的税收政策什么时候变、怎么变。心里有数,前路光明,企业才有信心走下去。

“有时候‘走出去’企业对我国签订的税收协定不熟悉,不能有效运用协定中的‘非歧视待遇’和‘相互磋商程序’等条款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这就需要税务部门及时给企业以指引。”美国斯坦福大学高级访问学者、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汤继强告诉记者。

尽管已经有了日益完善的国际税收协定网,不过,“税收信息不对等”成为困扰企业海外发展的最大瓶颈。稳定、明确的税收政策和透明、公平的税收环境,是跨境经营纳税人普遍关心的税收问题。而税收协定的签署,可为缔约双方跨境经营纳税人提供可靠的税收预期。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负责人介绍说:“以往,缺乏对境外税收信息的了解是制约企业‘走出去’的一个主要瓶颈。为此,从2015年开始,税务总局组织各地税务机关开展国别税收信息研究工作,覆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我国企业主要投资目的国在内的95个国家和地区。截至目前已发布59个国家(地区)投资税收指南,‘走出去’企业有了应对境外税收问题的‘大辞典’。”

而税收协定的有力执行,一方面助推了我国企业更好地“走出去”。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吸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企业“走进来”,他们可以同等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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