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丝路首页
一带一路国家级信息服务平台

互联网平台“二选一”研讨会观点综述① | 用反垄断法等规则 解决互联网平台“二选一”问题

来源:市场监管研究 责任编辑:许振威 2019-04-25 09:02:06

用反垄断法等规则

解决互联网平台“二选一”问题

——互联网平台“二选一”研讨会观点综述

按: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组织的互联网平台“二选一”研讨会于2019年4月3日在北京召开。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有关成员、地方政府代表、高校和研究机构代表、企业智库代表,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司局、发展研究中心相关同志30余人参加会议。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甘肃省陇南市政府、阿里研究院、腾讯研究院、字节跳动公司、京东法律研究院、网易集团、美团点评的专家和代表,围绕互联网平台“二选一”相关话题进行了热烈研讨。会后,我们汇总形成专家观点汇编。现将会议情况和专家观点分期刊载,以期提供第一手参考资料。

“二选一”研讨会

“‘二选一’本质是锁定”;

“‘二选一’剥夺了消费者或者生产者剩余”;

“‘二选一’将成为平台企业打击对手的杀手锏”;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对于互联网市场存在的恶性竞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问题,强调要“规范市场秩序,鼓励进行良性竞争”。互联网平台“二选一”是互联网市场恶性竞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现,违背了公平竞争原则,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今年两会期间,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指出,针对互联网平台“二选一”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将认真探索监管手段,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抓紧推进反垄断法的修订工作,提高执法效能。

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有涉及“二选一”治理的条款,然而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二选一”治理存在许多需要进一步厘清的问题。探索互联网平台“二选一”有效监管方式,健全互联网平台“二选一”规制体系,已是治理互联网平台“二选一”、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本次研讨会,专家和代表就互联网平台“二选一”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等进行了观点分享,提出了有价值的政策建议,普遍认为要用反垄断法等规则解决互联网平台“二选一”问题。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院研究院副院长孟雁北指出——互联网平台“二选一”行为的法律解决路径要从包括反垄断法在内的多个角度来解决。

“二选一”的本质是锁定

准确理解互联网平台“二选一”内涵和外延,是有效规制“二选一”的前提。虽然互联网平台“二选一”问题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也引起了监管部门高度重视,但是“二选一”词汇更多出现在媒体文章上,在清华知网数据库检索以“二选一”为主题的文章时发现,数据库中的文章主要来源于各类报纸,对“二选一”进行深入研究的学术性文章很少。可以说“二选一”并不是严谨的法律概念,内涵和外延至今仍比较模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中国科学院大学网络经济与知识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吕本富认为“二选一”本质是锁定,如果“二选一”对企业有利,就要看企业是不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是不是能把客户锁定在平台上。在他看来,“二选一”是和市场支配地位联系在一起的。

与会专家和代表大多从“排他性”视角分析“二选一”内涵。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所副所长焦海涛认为,“二选一”是一种排他行为,表现为平台通过锁定用户来达到排斥竞争对手的目的。在阿里研究院竞争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崔书峰看来,“二选一”是排他交易和限定交易的通俗说法。中国社科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认为,“二选一”可以理解为平台封闭资源以形成最终控制。网易集团反垄断事务总监姚婉认为,“二选一”是指通过限制交易对方的选择权来排斥竞争对手的行为,独家交易、拒绝交易,还有忠诚折扣都属于“二选一”行为。腾讯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张昕认为,“二选一”实质上是指通过限制交易相对方的选择权来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钟洲对2003年以来所有公开报道的“二选一”案例进行了梳理,认为“二选一”可分为独家交易、最惠国条款和“屏蔽”三大类,三大类又可以进一步根据交易/屏蔽对象、“强迫”还是“合作”进一步细分为八小类。钟洲认为,“二选一”的排他性程度因场景不同而不同。综合专家和代表观点不难看出,“排他性”是“二选一”的关键词,也是判断“二选一”行为的主要依据。

与会专家和代表对“二选一”外延存在着不一致看法,争议的焦点在于屏蔽、不兼容到底属不属于“二选一”范畴。刘晓春认为,技术性的屏蔽和不兼容属于“二选一”的范畴。崔书峰对“二选一”进行了分类,认为“二选一”有间接的“二选一”,即通过商家对竞争对手产生排他效果,而不直接和竞争对手发生碰撞;“二选一”还有直接的“二选一”,即不允许平台用户使用竞争对手的产品,屏蔽、不兼容就属于这种情况。在姚婉看来,“二选一”外延是非常广泛的,包括所有的排斥行为。尽管如此,但在焦海涛看来,“二选一”涉及三方主体,如果只涉及两方,就不一定要界定为“二选一”。

“二选一”剥夺了消费者或者生产者剩余

互联网平台“二选一”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议,普遍的共识是“二选一”具有危害性。也正是因为其可能存在的危害性,特别是对市场经营主体、消费者相关权益的侵犯,才有了规制“二选一”的必要性。对此,甘肃省陇南市委常委、副市长刘朝晖结合地方推动电商发展的亲身经历,谈到一些分散和小型的电商从业者对“二选一”是有意见的,这些从业者对改善电商营商环境有着强烈诉求。与此同时,互联网平台所处的领域差异性大,“二选一”方式各式各样,造成了“二选一”危害性分析的复杂性。整体看来,对“二选一”危害的准确把握是规制“二选一”的前提,与会专家和代表对此进行了深入讨论。

与会专家和代表认为“二选一”危害性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吕本富从方法论角度分析了“二选一”的危害性,认为判断“二选一”是不是具有负外部性,是规制“二选一”的重要步骤,对此需要判断“二选一”是否改变了市场结构、剥夺了消费者或者生产者剩余。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滥用行为调查处处长刘建认为,虽然“二选一”可能存在增加交易确定性、降低交易性成本、促进投资性意愿、提升整体性效率的正面影响,但也有产生封锁效应、影响公平竞争、提升市场壁垒、削弱竞争程度的负面影响。张昕认为,“二选一”在便于平台进行销售推广和减少“搭便车”的同时,也提高了竞争对手成本,产生竞争损害。钟洲认为,当前大部分观点都聚焦于平台与平台之间的竞争,却忽略了电商与线上实体竞争。通过同时考虑线上线下的经济学模型分析,钟洲指出对抗型“二选一”可能导致平台佣金的恶性竞争,而合作型“二选一”则可能促进线上线下竞争,有利于消费者福利和社会福利的提升。

有专家直接对“二选一”的危害性进行了阐释。字节跳动法律政策研究负责人常玉杰认为,“二选一”是一段时间以来互联网恶性竞争的一种局面,是互联网巨头引领互联网恶性竞争的一个缩影,“二选一”缩窄了产品和服务的展示平台和空间,也影响到了消费端,可能会侵犯消费者权益,剥夺消费者的选择权。京东法律研究院竞争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丽认为,“二选一”行为不仅妨碍了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自由,也导致消费者在其他平台的选择受限,还破坏了自由、平等、公平的竞争秩序,不利于产业的发展,更不利于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焦海涛认为,即便行为人市场份额不高,如果其竞争对手也在实施“二选一”,即“二选一”的市场覆盖率较高,每个企业锁定了一批客户,市场是完全封闭的,潜在竞争者即便进入了该市场,也无法获得足够的客户,从而损害了竞争。

“二选一”将成为平台企业打击对手的杀手锏

零售业“二选一”的做法由来已久,电商平台“二选一”实际上就是延续传统零售。最近几年随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借助“二选一”获得控制力的平台企业数量大幅度增加,愈演愈烈,成为制约互联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障碍。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平台企业实施“二选一”动机是不是更大?实施“二选一”可能性会不会更多?这些问题引起了热议。

吕本富认为,对于互联网行业来说,一旦用户产生依赖,并且平台掌握了用户行为数据以后,特别是人工智能的应用普遍推广后,情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工智能提供更加专业化和低成本的服务,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的锁定效应,已经超过了线下的门槛,可以有效地打击对手,这时“二选一”成为了平台打击竞争对手的巨大杀手锏。李丽也认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和用户的急速增加,大数据和网络效应等特点充分发挥作用,拥有海量数据和基础用户的企业能够提供更多和更个性化的服务,用户粘性很大,互联网领域的进入门槛逐年增高,互联网平台之间的“动态竞争”呈现减弱的特征,“二选一”等排他性限制竞争行为愈演愈烈。常玉杰对大数据时代“二选一”现状进行了分析,认为一些拥有大量用户、提供基础性服务平台的中立性大打折扣,在互联网竞争的过程中往往对于用户的合法行为采取屏蔽和封禁等措施,在其过程中对于不同的主体采取区别对待,特别是对于利益相关方和竞争对手采取不同的标准。

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既增加了互联网平台“二选一”的可能性,也给“二选一”治理带来了机遇。有专家从大数据应用角度阐释破解“二选一”日益泛滥的问题。吕本富认为,人工智能时代对“二选一”监管要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监管手段要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建立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之上的监管才有可能有更低的监管成本。刘晓春认为,“二选一”很多是通过算法实现的,存在高度信息不对称问题,需要特别关注“二选一”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钟洲认为,长期以来,经济学在损害量化方面都不能提供一个好的解决方案,其主要原因在于传统的计量经济学关心“因果关系”而非“测算”,而机器学习本身就关注预测的准确性,因此在损害量化方面有天然优势。

相关推荐
综述:提振发展信心 推进互联互通——中国和中东欧人士热议“一带一路”倡议十年成果

“中欧以进步的名义进行对话——‘一带一路’倡议10周年”国际研讨会近日在保加利亚首都索非亚举办,来自中国、保加利亚、希腊、塞尔维亚等国家和地区的120多名专家学者和政府官员出席。

第八届欧佩克国际研讨会在奥地利闭幕

以“实现可持续和包容性的能源转型”为主题的第八届石油输出国组织(欧佩克)国际研讨会6日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闭幕。

王永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发展具有临平特色的都市型高效生态农业

浙江省文史馆馆长、浙商发展研究院院长王永昌在研讨会上围绕临平高效生态农业探索与实践、农村发展策略及都市型农业建设等话题发表主旨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