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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缺位”与“一带一路”的发展导向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任编辑:王国腾 2019-10-24 17:25:16

亚洲在中国周边战略中具有特殊意义。“一带一路”倡议在地理上首先面对的是亚洲国家或中国的周边。在业已出台的六大经济走廊规划中(中蒙俄经济走廊、中巴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新欧亚大陆桥经济走廊),除了新欧亚大陆桥经济走廊,其他五个走廊的辐射对象都是亚洲地区。我们认为,“一带一路”倡议是新时期中国周边战略的重要依托。这就注定其与亚洲地区现有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格局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国际范围内,近年来人们关注的热点之一即“一带一路”是否会取代或颠覆已有的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机制。本文基于对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失衡和“缺位”特征分析,提出具有发展导向的“一带一路”倡议将有助于填补这种“缺位”,并将成为中国向亚洲乃至世界提供的一项公共产品。

一、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失衡与“缺位”

在北美地区有覆盖美加墨三国的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在南美地区有覆盖主要大国的南方共同市场(MERCOSUR),在欧洲有欧盟(EU),在大洋洲有澳新自由贸易区(ANFTA),只有在非洲和亚洲没有统一的、覆盖主要国家的区域贸易协定(RTAs)。考虑到亚洲是全球经济增长最有活力的地区,也是开放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怪的现象。纵观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历程,其特征可以概括为一系列的失衡:

第一,亚洲区域贸易协定的数量与质量失衡。按照亚洲开发银行的统计,截止到2016年8月,亚洲地区的自由贸易协定(FTAs)总量达到了491个,其中已经签署并生效的有328个。就数量而言,亚洲地区是全球最多的。进入21世纪以来,亚洲地区自由贸易协定数量的增速也是最快的。然而迄今为止,亚洲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自由贸易区协定,或覆盖主要经济体的自由贸易区协定。在这种意义上,亚洲地区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质量又是最低的。

第二,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制度安排与市场动力的失衡。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范式看,一个地区通常是先签署区域贸易协定,然后带来区域内贸易、投资一体化程度的提升。而亚洲地区则不然,尽管缺少统一的区域贸易协定,但域内贸易投资自由化水平却很高。这是一种市场驱动型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模式。2015年亚洲区域内贸易份额为57.1%(相比之下,欧盟与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对应指标分别为63%和25%);区域内外国直接投资的份额达到了52.6%;区域内跨境持有资产占所有跨境持有资产的份额为26.1%(2014年)。这种失衡的背后反映了本地区全球价值链(GVCs)的特殊作用。这也就是说,亚洲地区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主要是由全球价值链所驱动,而不是由区域贸易协定所驱动。

第三,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大国与小国地位的失衡。在其他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通常是由本地区的大国所推动的。例如,法德是欧洲一体化的倡导者和推动者,美国是北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领导者,巴西和阿根廷引领南美洲的一体化进程。而亚洲地区的一体化进程则是由东盟引领的(它自称为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驾驶员”)。以RCEP为例,东盟先是与中日韩,随后与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印度分别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区协定(简称为“10+1”),以此为基础形成了以东盟为主导的RCEP谈判格局。名义上,RCEP是东盟与其他六国开展的自由贸易区谈判,实际上是在六个“10+1”基础上的谈判。这就能够保证东盟成为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轮轴”。这种现象被人们称之为“小马拉大车”。其结果是,面对印度这样的大国拒绝接受既定谈判目标时,东盟无力充当谈判协调人的角色,相反在实践中我们看到贸易谈判通常是其他国家对东盟给予让步或提供特殊待遇。当然,这样做客观上也限制了本地区大国提供区域公共产品的动力。

第四,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区域外国家与区域内国家作用的失衡。区域经济一体化本身就是区域内国家因寻求共同利益而联合在一起的,如果不能由区域内国家决定一体化的命运,那么它在很大程度上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回顾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可以看到,美国一直是主导者,本地区的国家则是从属者。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日本曾提出建立“亚洲货币基金”的构想,但因美国的反对而告吹。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以“10+3”(东盟+中日韩)为基础的自由贸易区方案浮出水面,美国再次以TPP为平台改变了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特朗普执政后奉行双边主义,对区域经济一体化采取消极立场,主动退出了TPP,从而为日本在CPTPP谈判中发挥引领作用创造了条件。但这并不意味着美国对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影响力的消失。一方面,日本一直致力于美国“回归TPP”;另一方面,特朗普政府也表示在满足美国要求的前提下可以考虑重新加入TPP。

第五,不发达国家与发达国家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能力失衡。现有的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主要是在新兴经济体之间、发达国家与新兴经济体之间进行的。不发达国家缺少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能力和机会,即便参与到特定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机制内也难以从中获得发展的机遇。以南亚地区为例,南亚七国1985年就成立了南亚区域合作联盟(SAARC),2006年又进一步升级为南亚自由贸易区(SAFTA),但区域内贸易的比例一直微不足道(近年来维持在5%的水平上);在中亚地区,俄罗斯主导建立的欧亚经济联盟属于关税同盟的范畴(其一体化程度理论上高于自由贸易区),但中亚成员国却难以从中获得预期的收益;在东南亚地区,东盟的一体化进程被认为是最成功的,但发展水平落后的“新东盟成员国”与“老东盟成员国”之间的差距并未缩小。

造成上述失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亚洲地区国家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异性或多样性。本地区既有发达国家又有最不发达国家,既有资本主义国家又有社会主义国家,既有佛教文化又有伊斯兰文化、基督教文化。此外,尚未了结的历史纠葛成为许多国家双边关系的负担。这种多样性阻碍了一体化的进程。其二,区域内大国之间的矛盾与竞争,尤其是非经济领域的矛盾成为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障碍。以中日韩自由贸易区为例,几乎所有的理论模拟结果都证明,它不仅对三国的潜在经济收益巨大,而且以此为基础的“10+3”自由贸易区会给亚洲经济,乃至全球经济带来收益,但经过近20年的努力,其前景仍然不确定,关键在于中日韩三方在非经济领域的矛盾无法调和。其三,亚洲地区的全球价值链缺少最终消费市场。换言之,本地区的最终产品出口主要依赖区域外市场。亚洲区域内贸易水平与欧盟不相上下,但其主体是中间品贸易。亚洲开发银行所做的研究显示,截止到国际金融危机,亚洲国家的出口中,本地区提供的最终消费市场份额只有28.9,而美国一国提供的市场份额就达到了23.9%。其四,本地区的大国没有能够提供全面的区域公共产品,致使本地区的中小国家在大国之间奉行骑墙战略。区域经济一体化不仅要求大国提供出口市场,而且还要求大国提供与此相配套的安全保障机制。

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是一个新的转折点,其反全球化的理念和“美国优先”的政策导向将为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带来新的挑战。其一,特朗普政府退出TPP之后将寻求与亚洲国家开展双边自由贸易区谈判。这意味着美国将选择有利于自己的谈判对象和谈判方式,同时也意味着它不再充当推动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公共产品提供者。其二,特朗普政府在对外投资领域的保护主义政策有可能打乱亚洲地区的全球价值链。鉴于美国是亚洲经济的最终消费市场,美国企业在全球价值链中处于顶端的地位,特朗普政府奉行的“买美国货,雇美国人”理念与“制造业回归”政策有可能会使亚洲的全球价值链“缩短”。其三,特朗普政府在贸易领域的保护主义可能会使亚洲国家被迫纠正与美国的贸易失衡。这对亚洲国家长期奉行的出口导向型模式会构成巨大压力。

二、“一带一路”的发展导向型特征

在上述背景下,中国所倡导的“一带一路”对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方向注定会有重要的影响。与现有区域经济一体化机制的规则导向相比,“一带一路”作为一种新型的区域合作机制呈现为发展导向。在现有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机制中,无论是何种形式都要首先围绕准入门槛、成员国的权利与义务、时间表与路线图、争端解决机制等制定明确的规则。“一带一路”则不然,它不以明确的规则为前提,而是以发展为导向确立了其整体架构。2015年中国政府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充分体现了这一导向。

第一,“一带一路”继承了古丝绸之路的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精神,以运输通道为纽带把众多国家和地区联系起来。现有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机制多是在地理上毗邻、文化上相通、政治上认同的国家之间首先形成的。“一带一路”则不然,它基于古丝绸之路,但又不限于古丝绸之路。因而,它涵盖亚洲、欧洲、非洲、大洋洲等众多国家。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古丝绸之路作为纯粹的运输通道并无特殊的价值,这种联系纽带的背后是古丝绸之路的精神。在这种意义上,“一带一路”具有开放性特征。与现有区域经济一体化机制通常设置一系列准入门槛不同,“一带一路”可以把众多发展中国家纳入进来,为他们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创造了条件。对他们而言,经济发展水平滞后与无力参与国际经济合作是互为因果的,“一带一路”的开放性有助于打破这种恶性循环。

第二,以基础设施为核心的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的前提和基础。大多数现有区域经济一体化机制的成员国因地理上相互毗邻,经济发展水平相近,互联互通是一个自然的前提。而“一带一路”涵盖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巨大的众多国家,没有互联互通就谈不上经济合作。即使与中国地理上毗邻的亚洲国家,缺乏互联互通也是限制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障碍。因此,对沿途发展中国家而言,互联互通既有助于消除经济发展的瓶颈,也有助于消除区域经济合作的障碍,以至于很多国家把互联互通看成是“一带一路”的标志。

第三,多元化合作机制是“一带一路”治理结构的重要特征。中国倡导“一带一路”并不寻求建立一个统一的机制化安排,至少在起步阶段是如此。这与现有区域经济一体化机制完全不同,它们要么是自由贸易区,要么是更为高级的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共同体等。在“一带一路”框架下,中国并不排斥机制化的安排,但又不以机制化安排为前提条件,如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合作就依托已有的双边自由贸易区协定(升级版),但同时又有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等。在与南亚、中亚、西亚、东北亚、欧洲地区国家开展合作时,中国也不以签署自由贸易区协定为前提,而是根据双方的需要构建多种形式的合作机制,如经济走廊、次区域合作、合作机制对接、产业园区等。在这种意义上,“一带一路”的治理结构是多元化的。可以说,“一带一路”合作机制的选择原则是遇山开道,遇河架桥,只要能促进合作共赢与发展。这是“一带一路”共商、共建原则的具体体现。

第四,秉承正确的义利观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基本原则,确定了中国与沿途国家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义利观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外交理念。它源于儒家文化的以义为先、义利并举的伦理观。这与西方大国奉行的胡萝卜加大棒经济外交理念形成了鲜明的反差。把义利观应用于“一带一路”建设无论是在理论还是实践上都是一项重大创新。义利观是一个关于中国与沿途国家利益分配的完整理论体系。正确理解义利观至少要涉及以下几对关系:其一,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如果说政府层面追求的主要目标是义的话,那么企业层面追求的则主要是利。我们不能要求企业为了国家的战略目标而牺牲自身的利益,因此如何引导企业在实现自身利益的同时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是“一带一路”建设中政府的优先任务。其二,长期目标与短期目标的关系。对多数企业来说,注重短期目标是一种自然选择,但如果不注重长期目标,义的目标将无从谈起。其三,予和取的关系。在国际经济合作中,予取大致平衡是一种正常的要求,但先予后取、多予少取,甚至是只予不取又是义利观的基本内涵。其四,利用现有比较优势与创造新比较优势的关系。作为一种国际经济合作模式,实现优势互补是前提条件,但许多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不具备参与国际竞争的比较优势,这就需要为其创造新的比较优势。义利观把“一带一路”建设中利己与利他目标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时也澄清了国内外关于“一带一路”认识上的许多误解和猜疑,如把它看成是“中国版的马歇尔计划”(或对外援助计划)“新殖民主义”“新时期的朝贡体系”等。在“一带一路”建设中,能否秉承正确的义利观是判定其成功与否的标志:没有“义”,“一带一路”将失去应有之义;没有“利”,“一带一路”将失去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在这种意义上,义利观是中国和平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经济外交的核心内容。它与“亲诚惠容”、周边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内在的一致性。

第五,“一带一路”的最终目标是要实现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与命运共同体。按照一体化的发展水平,现有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机制从低级到高级可以划分为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共同体及政治经济一体化。每一种形式都有其明确的标准,如自由贸易区要求成员国内部取消关税壁垒,关税同盟则要求在此基础上建立共同的关税。而“一带一路”的目标则是非常宽泛的三个共同体,即建立在利益共同体与责任共同体之上的命运共同体。即便是在命运共同体目标之下的“五通”(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也要比绝大多数现有区域经济一体化机制的目标要宽泛得多。在“一带一路”的目标体系中,既有传统的贸易投资自由化,又有软硬件的联通,甚至是民心相通。尽管各类目标没有明确的量化指标(体系)和时间表,但他们体现了广义合作发展的要求。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把“一带一路”界定为一种以发展为导向的新型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即以古丝绸之路为纽带,以互联互通为基础,以多元化合作机制为特征,以义利观为建设原则,以实现命运共同体为目标。

三、“一带一路”将填补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缺位”

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缺位”是双重的,一方面表现为缺乏统一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制度安排,另一方面表现为本地区的不发达国家难以真正参与到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并从中获得发展的机会。而“一带一路”作为一种发展导向型的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填补这种“缺位”。

第一,“一带一路”为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提供了一个新的选择。目前,能够覆盖亚洲主要经济体的区域贸易协定有两个:CPTPP与RCEP。与TPP相比,CPTPP对美国所倡导的22项规则进行了搁置和修改,但它仍然是一个高门槛的自由贸易区协定,在可预见的将来,包括中国、印度及中亚地区、南亚地区的众多发展中国家仍难以加入进去。相比之下,RCEP的进入门槛较低,其成员国涵盖了亚洲主要经济体。但因印度不能接受RCEP的规则要求,致使其谈判进程频频受阻。目前尽快完成RCEP谈判的选择有两个:一是接受印度的要求,给予其特殊待遇,这意味着进一步降低RCEP的规则标准;二是采取“X-1”谈判策略,把印度暂时排除在外。无论是接受哪一种选择,RCEP的效能都将受到削弱:要么进一步降低其规则标准,要么缩小其覆盖范围。

相比之下,“一带一路”是一种新型的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其开放性、治理结构、目标体系都有别于RCEP与CPTPP。它为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未来的发展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其一,“一带一路”与亚洲现有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机制可以做到并行不悖,相互促进。国际上有人担心中国通过“一带一路”来替代现有的区域和国际秩序。这是一种误解。RCEP与CPTPP属于传统的自由贸易区协定,本质是规则导向性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机制,关注的重点是区域内的贸易投资自由化。而“一带一路”作为一种发展导向型的区域合作机制,超越了贸易投资自由化,关注的重点是区域内的共同发展。它们之间不会构成竞争或替代关系。其二,“一带一路”的发展导向决定了它可以同业已存在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机制或沿途国家发展战略进行对接。目前,对接工作已经在与印度尼西亚的“全球海上支点”战略、蒙古的“草原之路”战略、越南的“两廊一圈”战略、哈萨克斯坦的“光明之路”战略、印度的“季风计划”、俄罗斯的欧亚经济联盟之间展开。即便是沿途国家之外在本地区的战略,“一带一路”也有与之对接的可能性,如美国的“新丝绸之路计划”、日本的“亚洲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等。其三,“一带一路”的互联互通具有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效应。一方面,它表现为规模经济效应,即互联互通有助于克服区域合作的基础设施瓶颈,使规模经济在更大区域内实现。考虑到亚洲地区全球价值链内部的贸易特征(低关税或零关税),互联互通的改善比降低关税对促进贸易自由化的作用更大。另一方面,它还表现为贸易创造效应,即通过物理联通、制度联通、人员联通改变产品的可贸易性,扩展贸易规模。其四,互联互通本身有可能成为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一种新型理论范式。欧洲一体化被称之为区域合作的典范。它以一体化为思维模式,求“同”思维,通过趋同过程,从多元走向统一,最终建立政治联盟,但实践证明并不适用于发展中国家。而亚洲的区域合作以互联互通为思维模式,求“通”思维,通过对接过程,从多元走向共通,目标是建立共通的区域。

第二,“一带一路”有助于解决亚洲国家的发展问题。除了少数发达国家之外,发展是绝大多数亚洲国家面临的共同难题。开放是发展的前提,但长期以来许多国家难以达到区域经济一体化所设置的准入门槛,而“一带一路”的开放性为亚洲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提供了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机遇。理论上,只要接受丝路精神,任何国家都有机会参与到“一带一路”中来。这是“一带一路”在中亚、非洲发展中国家受到普遍肯定的主要原因。困扰发展中国家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另一个障碍是国内基础设施落后,难以和其他国家形成互联互通的格局。亚洲开发银行的一项最新研究显示,本地区国家要保持现有的增长势头,到2030年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将达到22.6万亿美元,每年需要1.5万亿美元。如果考虑到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协议的要求,这一额度还要提高到26万亿美元。目前,多边开发银行只能满足亚洲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投资所需融资的2.5%。“一带一路”把以基础设施为核心的互联互通建设作为前提适应了亚洲国家发展的需要。即便如此,一些最不发达国家在起步阶段仍然会面临融资和建设困难。“一带一路”建设中义利观所包含的“多予少取,只予不取”原则对此提供了新的选择。如果说传统的国际经济合作是各国利用原有的比较优势,那么“一带一路”还将承担起为最不发达国家创新比较优势的任务。在这种意义上,“一带一路”为最不发达国家提供的是“造血”功能,而非简单地对其“输血”(如对外援助)。

第三,“一带一路”标志着中国开始向本地区提供区域公共产品。美国作为区域外大国之所以能够一直主导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关键在于它是区域公共产品的提供者。美国不仅为亚洲国家提供了自由贸易的理念、最终消费市场,而且还提供与此相关的区域安全理念和安全构架(突出表现为它的亚洲同盟体系)。以特朗普执政为标志,“美国优先”理念意味着美国将减少或放弃提供全球性公共产品,这就必然会引发其亚洲战略的调整。虽然特朗普政府在安全层面对其亚洲同盟体系的调整方向尚不明晰,但在经济层面做出调整已经成为事实,最明确的信号就是宣布退出TPP。这种调整一方面反映了美国对全球化的认知发生了重大变化,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美国的力不从心。事实上,自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美国对亚洲经济的影响已经呈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而中国对亚洲经济的影响则在上升。亚洲开发银行的一项研究显示,综合贸易联系、金融联系、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四个变量,亚洲国家商业周期与美国经济周期的同步性从国际金融危机开始迅速下降,而与中国的同步性则呈上升趋势。

在这种背景下,中国开始通过“一带一路”向本地区提供区域性公共产品。这包括:其一,提出了促进亚洲共同发展的亚洲命运共同体理念。亚洲命运共同体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新时期中国周边战略“亲诚惠容”理念的自然延伸。在“一带一路”中,这种理念体现为义利观,与“美国优先”理念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其二,为本地区的经济增长提供最终消费市场。现阶段,受经济规模和发展模式限制,中国还难以做到向全球提供最终消费市场,但亚洲国家对中国市场的依存度越来越高。目前,对中国出口额/出口国GDP超过2%的13个经济体中有8个在亚洲地区(如果把澳大利亚和沙特阿拉伯纳入进来就占到了10个);对中国出口额/总出口额超过10%的11个经济体中有10个在亚洲地区。近年来,中国的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迅速上升,反映到贸易结构上就是制成品的进口比例提高。伴随“一带一路”在亚洲地区的实施,中国将为本地区更多的国家提供最终消费市场。其三,以亚洲新安全观为指导促进亚洲安全体系的建设。2014年5月21日,“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亚洲安全观被提出。这对于消除亚洲国家在非经济领域的矛盾无疑有着积极的影响,进而有助于减少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障碍。

第四,“一带一路”为经济全球化提供了新的动力,从而有助于亚洲国家应对反全球化的挑战。特朗普政府的反全球化立场对亚洲地区的全球价值链、区域经济一体化,乃至亚洲出口导向型发展模式的冲击将是前所未有的。“一带一路”为亚洲国家应对“特朗普冲击”提供了新机遇。首先,中国领导人所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经济全球化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新理念。人类命运共同体把合作共赢作为核心,把责任共担与利益共享作为基本原则,把包容与可持续发展作为目标。“一带一路”成为贯彻这一理念的主要载体。其次,“一带一路”本身就是新时期中国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在地理上,中国的对外开放从东南沿海扩展到了中西部内陆地区;在方式上,对外开放从“引进来”发展到“走出去”;在内容上,从被动适应多边贸易规则的要求进行开放转化为主动的开放(与自由贸易园区的“负面清单”相结合)。中国的开放程度越高,亚洲国家获益的空间也就越大。最后,“一带一路”为亚洲地区全球价值链的延伸创造了条件。国际金融危机之后,亚洲地区的全球价值链受到来自两方面的挑战:一是全球贸易增速放慢;二是中国在全球价值链中向高端攀升,减少了高附加值中间品的进口,客观上缩短了全球价值链的长度。未来全球价值链还可能受到“特朗普冲击”的影响。至于“中国因素”的影响,这是经济发展的自然结果,不可能要求中国停止产业升级。同时,中国的产业升级又会带来一个积极的结果:通过“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国际产能合作将会延长亚洲地区的全球价值链。

总之,“一带一路”的发展导向不仅有助于克服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固有缺陷,而且有助于应对反全球化的新挑战。这是中国向亚洲,也是向世界提供的一项制度性公共产品。(李向阳 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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