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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成为湛江新时代核心竞争力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许振威 2019-11-15 15:42:55

广东省湛江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部署要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精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积极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让法治成为湛江新时代核心竞争力。

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领导,高位统筹推进依法治市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当前,湛江迎来了振兴发展的重大机遇。面对新时代新使命新担当,湛江市委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一项涉及全局的重要工作加以推动,成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制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等文件,切实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特别是紧扣湛江“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的目标任务,统筹谋划法治建设与市委其他重点工作,大力开展法治建设“四级同创”,推动各地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围绕湛江推进参与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谋划建设自由贸易港(区)、建设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三个一”建设等。

充分用好地方立法权,推动有法可依迈向良法善治

湛江于2015年5月获批行使地方立法权,是全省首批、粤西首个获得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目前,全市已制定地方性法规5部,列入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项目7件。在行使立法权的过程中,一是坚持科学立法。本着“立法从实际出发、立法解决问题”的原则,遵循发展规律,着力增强立法的本土化和实用性。比如,制定实施《湖光岩景区保护管理条例》,对湖光岩景区的保护、利用和管理作了明确规定,为这一世界自然瑰宝提供了充足的法律保障。二是坚持民主立法。比如,正在审议的《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由于涉及千家万户,受到广大群众的高度关注。对此,我们坚持开门立法,注重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广泛开展立法论证、调研、座谈、表决前评估等工作,积极发挥各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充分了解民情、汇聚民意、集中民智,确保条例(草案)合民心顺民意。三是坚持依法立法。强化立法能力建设,注重立法合法性审查,确保地方性立法不违背宪法原则和精神,不违背上位法的规定,不逾越法定权限,坚持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全力打造阳光法治服务政府,着力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近年来,湛江市准确把握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深入推进依法执政、依法依程序行政,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和法治轨道上运行,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湛江振兴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是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建立政府“权责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委托制。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打造阳光法治服务政府,当好企业的“保姆”和“保安”,加快“放管服”改革和“数字政府”建设。大力推进产权保护工作,加快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和执法大数据应用,不断完善对政府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坚持用法治原则推进社会治理,切实增进社会和谐

湛江市坚持把法律作为惩恶治乱、定分止争、维护公平正义的有力武器,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全面深化信访改革。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大力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努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我们重在化解矛盾,针对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问题,充分发挥湛江农村维稳律师团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减压阀作用,创新选聘退休法官担任镇(街)专职人民调解员,引导群众由信“访”转向信“法”。二是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坚持重拳出击、依法严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三是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进一步完善法院、检察院机构职能体系,在全省率先开展基层法院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由开发区法院管辖试点工作,试点经验被省委改革办定为全省改革创新样本。规范案件的流程管理、质量审查和外部监督,制定《刑事案件庭前会议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以规范庭审为中心的审判工作机制,切实防范冤假错案发生。

强化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让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湛江市高度重视普法和法律服务工作,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快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形成了全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一是创新开展全民普法。扎实做好“七五”普法工作,开展全市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工作,把学法用法软任务变为硬指标,推动领导干部做拥护法治、信仰法治的模范。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主题活动,使法律走入日常生活、走进千家万户,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二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汇聚更多、更优质资源,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化、“一站式”的法律服务。三是健全便民利民机制和司法救助机制。重点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制定《关于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细化了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审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提供制度保障。积极探索湛江特色公益诉讼工作模式,成功办理全省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