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覆盖的产品:乳制品;禽蛋;天然蜂蜜;动物源可食用产品,其他未列明或包括的品目(HS 04);人造黄油; 本章各种动、植物油、脂及其分离品混合制成的食用油、脂或制品,但品目15.16的食用油、脂及其分离品除外(HS 1517); 固体形式的其他糖,包括化学纯乳糖、麦芽糖、葡萄糖和果糖;不含添加调味品或色素的糖浆;人造蜂蜜,无论是否与天然蜂蜜混合;焦糖( HS 1702 );麦精;细粉、粗粒、粗 粉、淀粉或麦精制的其他税号未列名的食品,不含可可或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低于40%;税目04.01至 04.04所列货品制的其他税号未列名的食品,不含可可或按重量计全脱脂可可含量低于5%(HS 1901);冰淇淋和其他可食用的冰,无论是否含有可可(HS 2105);其他未列明或包括的食品制剂(HS 2106);白蛋白(包括按重量计干质成分的乳清蛋白含量超过80%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乳清蛋白浓缩物)、白蛋白盐及其他白蛋白衍生物(HS 3502);牛奶和奶制品(ICS 67.100)。 HS编码:04,1516,1517,1702,1901,2105,2106,3502 ICS编码:67.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