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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甘肃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生态制高点实施方案

来源:甘肃省政府办公厅网站 责任编辑:博玉 2019-12-06 14:27:59

为落实《新时代甘肃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五个制高点”规划》的部署要求,确保生态制高点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为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发展绿色生态产业体系为支撑,以创新生态文明制度为保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与建设长效机制,统筹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兄弟省份在绿色贸易和绿色发展方面的交流合作,将生态环境资源优势转化成经济社会发展优势,打造绿色发展崛起示范区,努力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二)主要目标。

2020年,全面启动生态制高点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应急预警体系和生态产业体系初步建成,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有序推进,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与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到2025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逐步提升,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明显降低,以清洁生产、高效生产、低碳生产为主导的生态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产业快速发展,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统筹协调发展的格局加快形成,生态产业和生态环境对“一带一路”建设的支撑服务功能明显增强。

到2035年,生态产业快速发展,生态环境质量优良,经济社会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增强,生态产业发展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度融合,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协同,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生态制高点的优势更加凸显。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区位优势。按照“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要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抓好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甘肃,为打造生态制高点奠定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深化工业污染治理;优化能源结构,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提高煤炭清洁利用率;调整运输结构,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严格开展柴油货车、油品和非道路移动源管控;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强与兄弟省份的沟通合作,积极构建甘青、甘宁、甘蒙、甘陕、甘渝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应急预警工作机制,共同推动上下游合作共治,并在国家总体框架内共同协商建立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突出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快提升城镇污染治理水平,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全力推进工业园区(高新区、集聚区)整治改造提升。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深化建设用地治理修复与风险管控,加快推进农用地保护与安全利用。在巩固张掖市、平凉市和两当县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县)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深入推进民勤生态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古浪县“八步沙”林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探索荒漠化防治、水土流失防治、水资源合理利用、新能源开发等方面可借鉴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和模式,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新高地。(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优化提升“四屏一廊”生态屏障功能,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以祁连山冰川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为重点,全面加强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保护和体制试点,积极建设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先行区,探索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协调发展新模式,构建河西祁连山内陆河流域生态屏障。以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为重点,加强矿山开采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草原综合治理和重点区段沙漠化防治,巩固禁牧休牧轮牧、以草定畜、草原奖补工作成效,有效恢复与保护高原湿地,构建甘南高原地区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以“两江一水”流域为重点,统筹推进森林、湿地、河湖等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减少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次生生态环境损害,构建南部秦巴山区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以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为重点,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加快林草植被恢复和生态系统功能恢复,构建陇东陇中黄土高原生态屏障。全面实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建设中部黄河沿岸地区生态走廊。统筹推进“四屏一廊”建设与生态富民、生态惠民、生态为民协调发展,形成河西高质量粮食、制种、果蔬、畜牧、乳品、药材等有机农产品产业带,甘南国家高寒草场现代畜牧业发展示范区,“两江一水”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农林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和生态旅游高地,陇中陇东黄土高原优质高效苹果、马铃薯、小杂粮、农区畜牧业基地,探索构建藏粮于草、藏粮与技、藏富于生态的甘肃模式。(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省水利厅、省文旅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建立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机制,推进黄河流域大保护与大治理。

1.积极构建流域生态环境现状一张图。开展“查、测、溯”精确识别全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成因,全面排查流域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尾矿库等风险源,开展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生态完整性、多样性调查,明确重要河流控制节点流量、重要湖库生态水位,评估各区域生态服务功能、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现状及污染源、风险源信息化建设,建立黄河甘肃段流域生态环境数据库,为实施黄河流域大保护与大治理打牢基础。(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兰州、天水、武威、庆阳、平凉、白银、定西、临夏、甘南等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2.全面推进水资源高效利用。强化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力度,加强与青海省沟通衔接,积极推动引哈入党工程建设,有效保障下游生态用水。严守“以水定产、以水定城”的原则,强化城市生活节水。严控高耗水行业发展,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挖掘农业节水潜力,推广先进高效的灌溉技术和设备。提高污水再生利用和中水回用比例。鼓励苦咸水、矿井水、雨洪资源综合利用。(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兰州、天水、武威、庆阳、平凉、白银、定西、临夏、甘南等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3.加快开展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加快实施刘家峡库区和黄河上游白银段、洮河、渭河、泾河、葫芦河、马莲河、石羊河流域及大夏河源头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实行分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管理,加大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及其他影响人体健康污染物的控制力度。对黄河流域内环境容量小、生态环境脆弱、环境风险高的地区,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确保到2020年底各流域国考断面全面达标,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业旺。(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工信厅、省林草局,兰州、天水、武威、庆阳、平凉、白银、定西、临夏、甘南等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加快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实现绿色发展崛起。

1.加快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依托我省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建立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体系,为国家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提供借鉴。以“互联网+新能源”的发展模式,构建高效能源网络体系,加快能源科技体系建设。依托丝绸之路经济带和国家能源战略通道,加快新能源通道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新能源产业基地布局,加快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拓展能源发展空间。加强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新能源合作,将甘肃打造成面向中西亚国家的能源产业基地。全力建设中科院核创院武威钍基熔盐堆核能系统实验基地、高温熔盐储能示范与应用推广项目、低碳新能源系统示范项目、钍基乏燃料盐干法批处理示范项目等重点项目。利用弃风弃光电量,开展清洁能源供暖试点示范,建设瓜州县、通渭县、临泽县等新能源清洁供暖示范工程,逐步在其他具备条件的市县区推广电采暖替代燃煤锅炉采暖。加快建设敦煌100%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城市,力争实现100%消费新能源。积极推进金昌、武威等地新能源示范城市规划建设工作,提高新能源在城市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加快华能瓜州干河口北5万千瓦等风电平价上网项目和玉门鑫能5万千瓦光热发电示范项目等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认真落实好国家下达甘肃的光伏扶贫项目指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扶贫办,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2.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全面实施节能环保产业专项行动计划,围绕低碳节能、污染防治、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大力发展节能技术和装备,努力推进环保技术和装备研发,积极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全面推进节能提标改造,积极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优化产业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全省节能环保产业产品从低端向中高端转变,企业经营由单一产品向重点领域一体化综合经营转变,园区发展由企业简单聚集向集群创新、转型跨越转变,产业结构由以传统制造业为主向先进制造业与节能环保服务业互动并进转变。大力发展环境服务业、装备制造业,建成产业特色鲜明、集聚效应突出、创新活力勃发的西部地区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的沟通衔接,争取国家乏燃料后处理厂项目尽快落地甘肃。利用甘肃特有的区位和自然条件优势,借鉴乏燃料后处置厂经验,积极谋划建设国家级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示范园区,将固废危废处置项目打造成为新的经济产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3.着力提升清洁生产产业。全面实施清洁生产产业专项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工业企业绿色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开展绿色工业园区、绿色示范工厂创建,引导工业治理向“全生命周期控制”转变。重点组织实施清洁生产产业提升工程,在石油化工、有色冶金、能源等产业领域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打造新型石化、有色金属、能源化工、钢铁清洁生产基地建设。加强工业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提升企业环保标准化水平,有效降低环境污染风险,减少污染物排放量。(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4.持续优化清洁能源产业。全面实施清洁能源产业专项行动计划,优化清洁能源产业布局,加快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逐步建立清洁能源为主导的绿色能源体系。大力推进清洁能源产业化工程,加快发展核产业,有序发展风光电,加大地热资源勘探开发,积极开展新能源清洁供暖示范,加快建设新能源微电网,组织实施多能互补工程,推进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依托丝绸之路经济带和国家能源战略通道,加快新能源通道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清洁能源在工业、交通、供暖等领域应用,持续推进城乡用能方式转变,逐步形成节能环保、便捷高效、技术可行、广泛应用的清洁能源消费市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5.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循环农业。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前提,创新循环农业生产方式,以“粮改饲”为突破口,优化种养结构,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动力。加强国家绿色生态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加快建设农业产业园、科技园、田园综合体及农村一二三产融合示范区等平台和载体,构建生态农业生产和服务体系。以中国—以色列(酒泉)绿色生态产业园为重点,加快发展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初步建成设施装备完备先进、科技支撑水平高、综合生产能力强、生态环境友好、产品特色鲜明、兼具观光体验生态旅游的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产业带。积极争取将牛羊肉、马铃薯、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作为交易标的纳入期货交易品种,设立中国马铃薯(定西)交易中心、中国橄榄油(陇南)交易中心。积极建设道地中药材绿色种植(定西)示范区。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建设绿色食品物流追溯平台,推进全省冷链物流标准试点和冷链物流企业培育工作,健全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鼓励中央厨房、共同配送等冷链物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应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加强合作交流共赢,推动绿色贸易与绿色投资发展。

1.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绿色贸易联盟。积极与西部地区及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探索建立绿色贸易联盟,联合制定与国际标准接轨的环境标志产品标准体系。积极与联盟内的国家或地区实行环境标志机构协商,开展环境标志交流合作,探索建立环境标志产品互认机制,签署互认合作协议。对绿色贸易联盟内符合相关环境标准的产品与企业在产品进出口、投资办厂等方面给予便利。推动联合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越境转移,推动降低或取消重污染行业产品的出口退税,提高贸易量较大的“两高一资”行业环境标准,鼓励扩大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防治、危险废物管理及处置等环境产品和服务进出口,推动环境标志产品进入政府采购。开展以环境保护优化贸易投资相关研究,鼓励联盟内科研机构、智库之间联合构建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平台,为绿色贸易提供智力支持。(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政府外事办、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2.搭建绿色贸易平台。在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沿线重要节点城市或区域经济组团设立若干具有自贸区性质的绿色贸易园区、绿色产业合作示范基地等,积极开展绿色能源、绿色装备与消费品、生态环保技术、绿色金融服务等生态环保产业项下的自由贸易,促进相关的咨询、设计、审核、评估、教育、培训、金融等服务贸易发展。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间的投资环境风险防范合作和绿色产业合作,鼓励我省具备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走出去”,推广绿色技术和相关产业标准,并带动相关产业标准和绿色技术出口,提升绿色服务产品的竞争力和影响力。(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政府外事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3.发展绿色金融。构建绿色信贷体系,支持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鼓励相关金融机构创新绿色融资模式和金融产品,建立符合绿色企业和项目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加大对省内生态产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建设的融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将募集资金优先用于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支持的生态产业项目。加快兰州新区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争取中央批准甘肃设立绿色银行。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生态产业的支持力度,推动企业通过节能减排、环保升级、技术改造等方式实现结构优化升级。积极探索发展环境权益融资工具,开发碳交易金融等市场化产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保监局、甘肃证监局、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4.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绿色发展交流合作。加强与国际组织和相关机构的环保合作,强化区域生态环保交流,积极融入“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建设政府、企业、智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合作平台。合作建设“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共享,在发展低碳经济、自然生态、污染防治、城市环境规划、环境科学研究、环境教育、环境能力建设等众多领域开展国际环保合作项目,推动生态环保信息产品、技术和服务合作。进一步发挥省环科院、水科院、能源所、治沙所等省属科研院所和兰州大学、中科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等国家科研单位的培训优势,促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省份的科技人文交流,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生态环保重点领域合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外事办、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林草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甘肃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生态制高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省生态环境厅承担日常工作,定期召集相关部门调度工作进展,解决存在问题,安排部署工作。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自任务落实。强化督政、督企,加强协调调度和跟踪督办,倒逼责任落实,建立预警、通报、约谈机制,对推进缓慢的部门和地区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本实施方案有效实施。

(二)拓宽投入渠道。用活用好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统筹安排省内各类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发挥政府投资杠杆撬动作用,探索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提高投资的有效性和精准性。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充分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第三方参与重大项目建设。

(三)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围绕绿色生态产业培育,完善价格、财税、投资、资源高效利用等配套政策,加快形成适应绿色发展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用制度创新深入推进和保障甘肃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建立城乡间、区域间、流域上下游间生态环境整治的协同机制,加快健全和落实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制度、生态补偿制度、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

(四)加强舆论宣传。借助中国“一带一路”网、人民网、新华网等网络媒体和其他媒介,系列宣传甘肃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生态制高点的成效和亮点。以十大生态产业创新发展为契机,积极参与进博会等活动,树立甘肃绿色发展形象。深入挖掘具有甘肃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发展经验和模式,为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提供经验和模式。大力开发融媒体产品,用新媒体、融媒体的思维来讲好甘肃生态故事,为生态文明建设创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