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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济光:加大金融支持 促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健康发展

来源:新华丝路 责任编辑:邵非 2020-05-23 17:08:50

新华丝路北京5月23日电(记者史春姣、吴丛司、杨轶凡)近年来,“一带一路”建设扎实推进,一大批企业创新投资合作方式,积极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副秘书长王济光建议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健康发展。

一是成立境外经贸合作区发展引导基金,破解资金融通难题。在合作区项目引入期,以国家引导基金为主,解决合作区基础设施和固定资产投资问题。在合作区项目进入成长期后,以国家引导基金为杠杆,撬动社会资本、产业基金,积极推动赢利模式多元化。在合作区项目成熟期,允许合作区吸引社会资本和国际资本,稳定合作区赢利空间,提升合作区发展质量和国际影响。

二是拓宽海外投资项目融资发展空间,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对国家确认的合作区入驻企业,研究开展“内保外贷”“外保外贷”“外保内贷”业务,探索盘活海外资产的渠道。适时将合作区作为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载体,加强与东道国对合作区项目进行联合顶层设计,加大东道国央行人民币储备,推动合作区在建设、运营、设备和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时以人民币结算。

三是鼓励民营企业积极“走出去”,完善金融支持政策。重视发挥民营企业的特殊作用,将有条件的民营企业纳入“走出去”国家总体规划,为合作区内重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可转债和短期融资券提供条件,在外汇管理、对外担保、银行全球授信等方面提供便利化。

四是明确“走出去”公共政策导向,激发中小企业投资热情。设立中小企业海外发展基金,除政府直接拨款外,允许接受民间社会资本、非政府组织及海外华侨机构赠款。用好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强对合作区建设的政策性金融支持。组建政策性中小企业银行,允许其公开发行金融债券,扩大中小企业银行的资金来源。

五是全面构建对外投资促进体系,健全政治风险补偿机制。明确海外投资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职责和业务内容,完善海外投资信用担保体系,专门为“走出去”企业的外向型发展提供担保。健全财政贴息机制,为产品有市场、技术先进的海外投资企业提供贴息贷款。对负债率较低、产品技术含量高、确有市场潜力、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的海外投资企业,适当放宽抵押担保的要求。研究出台海外投资促进法,明确界定对海外投资的支持方式,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海外融资主渠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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