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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竞争新优势需要系统性扩容

来源:新华丝路 责任编辑:Gu Shanshan 2019-02-15 12:29:59

在以低廉劳动力成本为特征的传统竞争优势逐渐减弱背景下,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愈发迫切。但迄今为止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范围有限,主要集中在先期提出的技术、品牌、质量、服务四个方面与后期增加的标准方面。现实中,这种“4+1”版本的外贸竞争新优势存在覆盖面过窄、体现效果受限、与国际对接不准确三方面问题。为了在巩固贸易大国地位的同时也进一步推进贸易强国建设,有必要在现有“4+1”版本的外贸竞争新优势基础上,从资源层面、行为层面和效果层面入手进行范围扩容,形成“834”体系,以推进外贸竞争新优势的体系建设。

一、现有版本的外贸竞争新优势亟待扩容

迄今为止,按照现有的“4+1”版本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取得一定成绩,支撑着中国的全球第一大贸易国的地位,但时过境迁,这种“4+1”版本的外贸竞争新优势也存在局限性,与打造贸易强国的要求依然存在明显距离。

2015年2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中强调,推动竞争优势由价格优势为主向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综合竞争优势转变。2016年12月,在商务部印发的《对外贸易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又将标准也纳入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范畴。迄今为止,外贸竞争新优势可以归纳为先期提出的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优势与后期增添的标准优势,而现有版本的外贸竞争新优势对于转变外贸发展方式起到指引作用。现有版本的外贸竞争新优势可以被看作是巩固贸易大国地位的导向,而从迈向贸易强国的更高要求来看,还需要在现有版本基础上对外贸竞争新优势进行系统性扩容。首先,现有版本的外贸竞争新优势覆盖面过窄。质量、服务、技术、品牌、标准是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重要抓手,但现在看来,仅从这五个方面着眼也还不能概括外贸竞争新优势的全部内涵。有些其他因素既可以对“4+1”的现有版本外贸竞争新优势起支撑作用,也应当被认为是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重要内容,如管理、营销、人才、诚信、信息、营商环境、组织布局、法律法规、政策取向等诸多方面。就营商环境而言,2017年10月,世界银行在《2018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对全球190个经济体的营商环境进行了评估。其中,中国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方面列第172位,在保护中小投资者方面列第119位,在纳税方面列第130位。对于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来说,从营商环境上补齐上述短板至关重要,有必要将一些以往被我们忽略的要素纳入外贸竞争新优势的体系之中。

其次,现有版本的外贸竞争新优势作用空间受限。固然,从质量、服务、技术、品牌、标准五个方面入手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在一定范围可以单独实现,或者这五个方面之间有深度关联,但在很多情况下,质量、服务、技术、品牌、标准向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转化过程离不开其他抓手的助力配合。例如,从传统竞争优势向外贸竞争新优势转变并不意味着彻底抛弃劳动力资源的作用,而是要将人力转变为人才。为了克服劳动力成本上升带来的压力,近年来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

“机器换人”的步伐进一步加快。教育部、人社部与工信部发布的《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南》中预测,到2020年我国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领域人才缺口将达到300万,到2025年,缺口将进一步扩大到450万。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在人才培养的数量和质量上得不到保障,现有版本外贸竞争新优势的培育过程也不可能顺利。

再次,现有版本的外贸竞争新优势与国际对接难度大。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对国际贸易竞争优势的关注领域虽然带有很大程度共性特征,但却与以“4+1”为特征的现有版本外贸竞争新优势之间不能做到完全对应。按照世界经济论坛每年发布的全球最具权威性的《全球竞争力报告》,在其中的12项指标中,制度、高等教育与培训、商品市场效率、劳动市场效率、金融市场发展、商务成熟性等六个方面是中国的弱项,而现有的“4+1”版本外贸竞争新优势无法与上述弱项相对应,需要在“4+1”的现有版本之外寻求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更多抓手。

二、构建支撑外贸竞争新优势的新体系

从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来看,无论是“4+1”版本所包含的质量、服务、技术、品牌、标准等五大抓手,还是人才、管理、营销、诚信、信息、营商环境、供应链等其他抓手,都需要形成合力才能发挥好应有作用。通过将这种合力归纳为更多领域的支撑、多个着力点推动、从若干方向引导,而将上述三个层面所对应的各个抓手结合在一起,构成承载外贸竞争新优势的新体系,有助于在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过程中做到协调联动、精准发力、追求实效。

首先从更多领域支撑外贸竞争新优势的培育过程。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先决条件就是要准备好必要的“水土养分”。现阶段,除了“4+1”版本的外贸竞争新优势中的技术环节外,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还包括从环境、人才、组织、制度、政策、信息等六个方面获取更加丰富的资源。例如,据海关统计,

2017年我国进出口贸易额结束连续两年的滑坡,实现14.2%的增长。究其原因,仅仅等待国际市场转暖是不够的,还需要国家从相关鼓励政策入手激活外贸发展的内生动力。2016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出台了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大力支持外贸企业融资、减免规范部分涉企收费等14项具体措施。又如,就行业的组织布局而言,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也有必要寻求供应链的完整性、规模经济、集聚效应等有利条件。作为全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佛山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的现代工业体系,当地各主要行业的产业配套率高达90%以上,孕育出诸如美的、格兰仕、志高等在国际市场上有影响力的制造业骨干企业。此外无论是研发环节的高科技人才,还是经营管理环节的综合型人员,或者是加工制造环节的高级技术工人,都是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高端人力资源,因而需要加大培养力度。按照国务院2015年5月印发的《中国制造2025》行动纲领,要完善从研发、转化、生产到管理的人才培养体系。

其次,从多个着力点推进外贸竞争新优势的培育过程。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关键在落实,必须要做到精耕细作。除了“4+1”版本外贸竞争新优势中包括质量和服务环节外,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还要在管理、营销等领域有所作为。据全球权威市场调查机构披露,自从2009年以来,海尔已经连续九次取得全球家电市场第一的位置。究其原因,在很大程度上与海尔的人单合一经营管理模式有关。作为与丰田精益管理和戴尔直销模式齐名的当今世界三大管理模式之一,海尔的人单合一模式实际上就是要让员工与用户融为一体,使员工有权根据市场变化自主决策,同时有权根据为客户创造的价值决定自身收入。从2017年情况来看,营销渠道的创新已经初步显示出更大活力,其中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贸易额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贸易额在增长幅度上都超过了全国的平均水平。

再次,从若干方向引导外贸竞争新优势的培育过程。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最终是为了在国际经济竞争中克服阻力,寻求突破,而通过倒逼机制,这种突破反过来又会对外贸竞争新优势的培育过程发挥引导作用。除现有的“4+1”版本中的品牌和标准环节外,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还离不开追求诚信、话语权等效果。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获得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称号。除了在国际市场上被更多客户认可外,这些企业在国内可享受到工商、海关、税务、检验检疫、质监等行政部门的多项便利措施或优惠扶持政策,其中包括办证、产品进出口通关、工程投标和信贷、财政扶持等一系列优先和优惠政策扶持。根据《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方案》部署安排,国家质检总局在持续开展的打击进出口假冒伪劣商品日常工作基础上,重点针对出口非洲、阿拉伯、拉美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重点商品和领域开展“清风行动”。与此同时,话语权虽然包括价格竞争的范畴,但绝不能够将价格竞争简单等同于传统竞争优势。事实上,国内企业如果在国际市场价格博弈过程中能够维护价格相对稳定,尽可能顾及国际市场主要参与方的合理利益,本身就是对外贸竞争新优势的体现。

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是一项庞大且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将现有“4+1”版本的外贸竞争新优势与其他优势加以整合。要在转变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过程中找准发力点,在支撑、推进、引导三个层面基础上形成一个合理匹配的外贸竞争新优势的培育体系,最大限度体现出外贸竞争新优势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以适应巩固贸易大国地位与推进贸易强国建设的需要。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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