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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数据条例》已形成草案 护航经济数字化转型

来源:新华丝路 责任编辑:邵非 2021-08-20 18:57:44

新华丝路上海8月20日电(记者高少华)近年来,上海市瞄准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数字之都,积极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与此同时,上海市也积极开展数据方面的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全面推进数据立法,由此为城市数字化转型奠定法制基础,给“经济、生活、治理”数字化保驾护航。

推动数据立法 《上海市数据条例》已形成草案

上海市近年来不断加大数据立法步伐。2019年出台《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暂行办法》,是国内首部针对公共数据开放的地方政府规章。今年7月上旬举行的“2021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上,上海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戴柳曾表示,国家支持上海在数据确权方面先行先试,上海正在积极推动数据立法。数据立法的方向是激发数据生产要素活力,最大程度挖掘、释放数据价值。

7月27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上海市数据条例》已形成草案。该草案拟在今年9月提交上海市人大一审,力争在数据确权和数据交易等关键瓶颈问题方面取得突破。

据上海数据立法起草组组长、上海市大数据中心主任朱宗尧介绍,这部地方条例草案依据现行民法典和正在审议中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有关立法内容和精神,从确认各方主体可以对数据行使哪些权利的角度,将对数据主体和数据处理者的“数据权益”作出明确规定,明确市场主体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以及与被收集人约定的情况下,对自身产生和依法收集的数据,以及开发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有权进行管理、收益和转让,解决权益不清带来的数据流通不畅、利用不足问题。

《上海市数据条例》将为上海市数字政府建设和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提供法治保障。在业内人士看来,制定《上海市数据条例》势在必行,以更好统筹推进数据权益保护、数据流通利用、数据安全管理,充分发挥数据在城市治理、优化营商环境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培新表示,《上海市数据条例》是今年上海市人大的重点立法项目,应当把握好三组关系:

一是价值判断和技术维度的关系。政府要进一步加强与市场互动,不断提升政府标准跟进的及时性。企业要树立正确的价值判断,做好数据价值的合规审查,确保服务符合公序良俗。

二是原则规定和细化规定的关系。在做好地方立法基础上,职能部门要及时做好衔接,进一步细化相关标准。

三是国家规定和地方规定的关系。在遵循国家规定基础上,要在立法中不断听取市场声音,汲取失败教训和成功经验,积极适应新业态迅速发展。

经济数字化转型亟需数据立法护航

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是事关上海发展全局和长远的重大战略。2021年首个工作日,上海市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意见》,明确了建设数字城市的目标。当前,上海市正围绕经济数字化、生活数字化、治理数字化三大领域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其中,经济数字化转型是上海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根据今年出台的《推进上海经济数字化转型 赋能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3年)》,上海将重点聚焦12个专项行动、形成40项重点任务,集中突破100+关键技术、形成100+标准化算法产品、培育100+智能硬件产品,打造50+市值超百亿的流量型企业。

上海市经信委主任吴金城表示,经济数字化转型是新供给,重在激发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通过在线新经济、制造新模式、数字新基建等专项行动,力争未来三年,全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超过6000亿元。

作为全国最大经济中心城市,上海在“经济、生活、治理”上的全面数字化转型,对数据的采集、协同、共享、应用都将提出新要求,数据应用以及数据治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王延峰认为,要更加重视数据确权、数据隐私等问题,特别是在数据隐私管理过程中需要有更高超和前瞻性的规划。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黄丽华表示,上海市在数据资源归集过程中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包括初始数据的规范化和工程化处理,也包括数据质量的治理等,但数据初始质量还有待加强。另外,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过程中,如何保护数据安全,防范泄露有关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从而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况,都是业内关注的热点。

在黄丽华看来,目前上海市公共数据的开发还处于向特定行业、特定企业开放的试点阶段,缺乏更大范围的流通和服务,因此需要引入第三方数据服务机构,建立第三方数据服务体系。

为更好地推动经济数字化转型,上海市相关负责人近日指出,要持续推进数据联通共享,完善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和责任清单制度,加快应用隐私计算、数据沙盒等可信开放技术。加快推动数据交换交易,大力发展数据要素市场,探索建立数字交易平台,建立数据确权、交易、登记和清算等基础性制度。

健全数字规则  打击“大数据杀熟”

随着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大数据正被应用于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数据滥用、“大数据杀熟”等现象也频频发生,引发社会各界关注。

近期,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由于涉嫌“大数据杀熟”,被消费者胡女士告上法庭,经法院开庭审理后被判罚“退一赔三”。

针对屡禁不止的“大数据杀熟”现象,上海市消保委今年“3·15”期间指出,大数据“杀熟”套路正在不断升级,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基于歧视性算法的产品匹配、价格歧视,本质上是平台对算法权力的滥用,是对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侵害。算法从接受输入数据到输出决策结果的全过程,形成外界无法获知的“黑箱”,算法“黑箱”的非透明性导致二代大数据“杀熟”行为更加隐蔽、难以察觉。为此,上海市消保委呼吁,应健全数字规则,尽快出台算法规制,促进平台算法公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了《上海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其中明确提出,要加大平台经营者垄断行为查处力度,加强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执法,严厉打击大数据杀熟、默认搭售、侵犯个人信息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即将出台的《上海市数据条例》也明确规定,市场主体对数据的使用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不得利用数据垄断地位从事操纵市场、设置排他性合作条款等活动;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个人消费数据和消费偏好设置不公平交易条件,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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