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丝路沈阳1月12日电(记者李宇佳)记者从沈阳海关获悉,自我国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规定以来,沈阳海关积极助力企业开展对外贸易,截至2023年1月7日,沈阳关区新增备案进出口收发货人690家,激发外贸主体活力。
据了解,以往相关市场主体办理进出口收发货人备案,应当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贸易法的决定,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九条关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规定。这意味着企业申请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取得市场主体资格即可,既简化了办事流程,也降低了办事成本。
为做好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后的衔接工作,沈阳海关积极加强对企业的政策指导,开设业务热线,畅通咨询渠道,更新办事指南,多渠道指导企业办理。主动靠前服务,对于2022年因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而滞留的企业申请,逐一核实情况,完善备案信息,尽快办理备案。压缩办理时间,推动报关单位备案“全程网办”“全国通办”,实现企业足不出户,备案“秒”办。
“以前我们以为办理海关备案门槛很高,手续很多,打电话咨询后,我们按照浑南海关指导,不到一天就办理海关备案,现在营商环境越来越好,为我们接下来开拓海外市场增强了信心。”沈阳兔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智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