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第三届国家向北开放经贸商洽会在呼和浩特市开幕。会上正式发布了《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共同发展总体方案》(以下简称《共同发展总体方案》),该方案规划了合作区的发展目标、产业布局和监管体系,标志着中蒙经贸合作进入新阶段。
图为《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共同发展总体方案》发布现场
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的设立早有铺垫,2024年3月19日,国务院已批复同意设立该合作区。其建设意义重大,是全面贯彻落实中蒙两国政府间协议、深入推进国际经贸合作、打造沿边地区高水平开放平台、“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的重要节点,也是中蒙友好合作典范的战略举措,更是内蒙古全力推进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提质升级的重要平台和抓手。
《共同发展总体方案》的起草凝聚中蒙双方智慧与心血,基于两国的高度互信与共同愿景,由中蒙双方协力推进编制。方案历经前期课题研究、多轮磋商及征求意见阶段,最终经联合实施委员会审议形成,共包含8章20节,内容丰富且全面,涵盖发展背景、总体要求、互联互通、空间布局、产业发展、监管体系、生态环境保护和保障措施等核心内容。
具体来看,方案明确合作区发展定位与目标,规划交通物流、监管防控、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还布局国际物流、进出口加工、跨境旅游、现代服务等重点产业,同时构建一体化监管体系,并明确生态环保与机制保障等内容,种种规划皆旨在推动合作区高质量发展。
作为指导合作区长远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共同发展总体方案》未来将为合作区的建设发展提供坚实的行动指南,为中蒙两国深化经贸合作、实现共同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据了解,本次大会以“向北开放联结未来”为主题,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内蒙古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承办,旨在深化跨境合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侯倩 张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