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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十三五”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博玉 2017-10-26 08:55:19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现将《山西省“十三五”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日

山西省“十三五”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

开放发展是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破解资源型经济困局的迫切要求,更是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富民强省的现实选择。为加快推进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着力培育合作共赢新优势,以大开放促进大发展,根据《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十三五”开放型经济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我省积极应对国际国内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下行压力,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努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积极培育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全省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引进来”与“走出去”步伐进一步加快,国际交流与区域合作进一步深化,开放型经济不断取得新进展,对全省经济增长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吸收外资取得明显成效。“十二五”期间全省新批准外商投资企业232家,合同外资额48.93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32.06亿美元,比“十一五”时期增长43.6%。按投资行业划分,第一产业占8.61%、第二产业占45.93%、第三产业占45.45%。外商投资来源趋于多元化,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世界500强中,有31家境外企业投资山西,西门子、胜科、恒天然等一批行业知名企业落户我省,促进了我省传统产业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

利用国外贷款稳步发展。“十二五”期间,充分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和智力资源优势,借用各类国外优惠贷款17.37亿美元、赠款5000万美元,重点支持扶贫开发、城乡基础设施、清洁能源、生态环保、医疗卫生教育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为相关行业改革和管理创新提供了规划与政策参考,推进了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改革发展和体制机制创新。

“走出去”取得积极进展。“十二五”期间,全省设立境外企业141家,累计实现对外投资15亿美元,较“十一五”增长178%。全省20家企业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完成营业额32亿美元,较“十一五”增长14.3%。国际产能合作稳步推进,以太钢、太重、山西建工为首的国有企业和一批民营企业积极开展能源矿产、制造、建筑、科技研发等领域的境外投资和海外并购。晋非经贸合作区(毛里求斯)建设取得新进展。

外贸结构明显优化。全省进出口总额从2010年的125.8亿美元增加到2015年的147.2亿美元,年均增长3.2%。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比达历史最高水平,2015年占比分别达到63.4%和47.03%,手机、不锈钢成为新的出口主导产品,涌现出铁道设备、采矿设备、化肥等新的出口增长点。对外贸易国家和地区达到175个,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贸易额占比大幅上升,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占比达23.45%。服务贸易由2010年的13.2亿美元增加到2015年的30亿美元。

开放平台进一步完善。“十二五”期间,统筹规划布局各类园区,新设山西科技创新城、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等功能平台,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治高新技术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新设运城空港经济开发区和左云经济技术开发区,形成了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食品农产品加工和现代服务业六大产业集群,设立了一批投融资、产学研、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创新机构,开发区区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达18.7%。成功举办第六届中部博览会,16场各类国际展会。各类开放口岸平台建设有序推进。

国际交流更加深入。“十二五”期间,努力推动外事资源向经济资源转变,与国外缔结9对友好城市,友城数量达到41对,与100多个国家驻外使领馆、200多个国外侨团组织建立了紧密联系。全面深化与德国北威州的战略合作,密切开展与美国西弗吉尼亚州的能源合作,进一步推进与英国、南非、葡语国家等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紧抓“一带一路”战略机遇,积极争取我省列入中蒙俄经济走廊国内10个合作省份之一,在5个国家成功举办了“山西品牌丝路行”,开展与沿线国家形式多样的合作。

引才引智水平不断提高。“十二五”期间,以引进和培养高层次紧缺人才为重点,公派出国留学生和赴德研修生690人,回国留学人员科研资助项目661项,执行国家和省引智项目489项,较“十一五”增长2.26倍。引进“外专千人计划”人才2名,“外专百人计划”人才23人、高端外国专家项目35人。

区域合作不断深化。“十二五”期间,举办了央企山西行、世界晋商大会、“山西品牌中华行”等系列招商推介活动,与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地的区域合作进一步密切。与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江苏等11个省(区、市)签署省际合作协议,努力打造京津冀清洁能源供应基地,将我省与发达地区的资源供需关系提升到产业互动关系。全面融入国家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战略,获批设立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晋冀蒙长城金三角进入国家战略,成为我省区域协同发展新的战略支点。

开放型经济发展依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外贸依存度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高度依赖少数大型企业和主要城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缓慢;利用外资总量小,吸引新兴产业的配套能力弱,招商引资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大项目不多;“走出去”缺少大项目带动,企业开展国际经营能力弱;开放平台功能发挥不够,开发区同质化竞争,布局不尽合理,体制机制未完全理顺,保税物流、跨境电商等功能平台作用未充分发挥,尚未形成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的合力;国际人才合作与交流仍有待加强,熟悉国际经贸规则特别是资本运作的各类复合型人才、专业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缺乏;开放氛围不足,开放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十三五”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十三五”时期,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面临重大机遇。一是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全球跨国投资恢复增长,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国家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释放改革红利,宏观经济将保持平稳增长。二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开放发展理念,对外开放呈现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并重、对外投资与利用外资并重、贸易与投资相互促进的发展态势,对外开放战略布局进一步完善,深度融合、互利合作的开放格局进一步形成,为我省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物流链提供了战略机遇。三是国家加快构建对外开放新体制,大力推进自由贸易区战略,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模式,推进贸易与投资便利化改革,开放型经济制度将更加公平稳定透明。四是国家大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设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丝路基金,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进入实施阶段,为我省采矿业、煤化工、装备制造业、电力、冶金等优势富余产能“走出去”提供了新的市场机遇。五是人民币纳入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加快了我国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的步伐。扩大境内银行间市场对外开放,拓展离岸人民币回流渠道,深化了人民币的“可自由使用”程度。六是国家将我省纳入环渤海及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运城、临汾推动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大同市融入长城金三角并纳入京津冀一体化发展,长治、晋城、运城融入中原经济区,将拓展新的发展空间。七是我省实施“六大发展”“三个突破”、做好煤与非煤“两篇大文章”战略举措,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向纵深推进,改革开放创新各项举措逐步见效,将进一步释放经济活力。

与此同时,也要看到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面临着严峻挑战。一是全球经济弱势复苏,不确定不稳定性因素依然较多,低增长局面难有根本改变,国际商品和金融市场仍在深度调整中,新兴经济体增长动力欠缺,国际贸易发展呈滞后于经济增长的趋势,对国际资本流动和贸易将产生不利影响。二是全球经济竞争的重点领域出现新动向,发达国家推进再工业化战略,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技术、标准等领域的竞争将更加激烈,随着全球价值链进一步发展成熟,发展中国家承接国际产业转移、融入全球价值链的难度加大。三是美欧先后发起由贸易投资新规则支撑的TPP与TTIP谈判,并积极促成诸边服务业协议,意图推动国际贸易新规则和新秩序重构,贸易摩擦有所加剧,钢铁、新能源等支柱产品成为贸易摩擦的重点。四是国内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仍然突出,部分行业产能严重过剩,要素成本上升、资源环境约束加剧、企业核心技术缺失等多重压力不断加大,东南亚、南亚等新兴经济体劳动密集型制造业能力提升,国内传统竞争优势进一步弱化。五是与兄弟省市相比,我省面临破解资源型经济困局的重大课题,重型产业结构特征仍然明显,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大、配套能力强的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发展开放型经济面临着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区域竞争加剧的严峻挑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中央、国务院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总体要求为指导,进一步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以加快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为统领,以实施科技创新、民营经济和金融振兴“三个突破”为基础,紧紧抓住“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环渤海经济圈等重大战略机遇,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投资双向互动,加快外贸优化升级,加快各类开放平台提质增效,加快推动“以煤会友”合作共赢,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全面拓展开放发展新空间,积极构建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体制,努力形成开放发展新格局,全面提升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扩大开放与深化改革相结合。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用开放的理念和办法解决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推进扩大开放体制机制创新,以开放促进改革、推动转型,在全面扩大开放中拓展空间,最大限度激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市场配置资源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相协调。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促进各类要素有序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发挥政府引领作用,加强服务和监管,营造开放透明的法律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规范高效的政务环境和稳定有序的营商环境,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引资和引技引智并重,进口与出口并重,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型产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积极稳妥“走出去”,深化国际产能合作,增强对外投资和扩大出口结合度,提升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

坚持对内对外开放相促进。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积极参与国际产业分工合作,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推进互利共赢务实合作。深化与京津冀、环渤海经济圈协同发展,全面拓展与周边区域合作,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着力推动全方位开放。

(三)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0年,全省开放型经济规模和质量明显提升,基本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高水平的全面开放新格局,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吸收外来投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升。全省吸收外来投资方式进一步创新,借用国外优惠贷(赠)款项目改革创新和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实际吸收外商投资实现稳定增长,引进一批具有较强带动力、辐射力、创新力的世界500强和行业领军企业项目,有力促进全省产业结构调整。

“走出去”规模进一步扩大。基本形成我省“一带一路”战略支点,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实现一批优势产能和装备制造企业开展国际合作,全省对外直接投资累计达到35亿美元,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能力显著增强,有力促进我省产业转型升级。

对外贸易水平进一步提高。以质量、品牌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基本形成。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新业态快速发展,贸易投资融合发展格局初步见效,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初步建立,外贸主体实力进一步增强,区域结构进一步优化。

各类开放平台功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实现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数量明显增加,开发区占全省经济比重达到25%。航空、铁路口岸和保税物流平台完成辐射全省的网络布局。培育一批我省主办的品牌展会,引进一批国际知名展会。基本形成产业园区、口岸、保税物流、会展等立体式开放功能平台体系。

山西对外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建立我省与世界产煤区的交流合作机制,开展多领域、多形式的对外交往,创新国际友城和友好伙伴合作模式,实现外事资源向经济资源的转换。

区域合作进一步深化。在环渤海经济圈中的功能定位更加突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更加融合,在中部崛起中形成新的增长极,在沿黄经济带中的辐射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在国家区域协调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明显提升。

三、战略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提升吸收外来投资的质量和效益,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加快投资便利化改革。积极推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管理模式。进一步精简省本级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按照《山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除国家和省明确规定外),进一步下放外商投资项目备案、核准、审批权。推广外商投资合同、章程格式化审批试点,加快外资合同章程审批备案制改革。改进外汇管理,取消外商投资外汇登记核准,取消境外投资者出资认证登记管理和境内外汇再投资备案,实行外商投资资本金意愿结汇。

加快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着眼于发展我省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支柱产业,最大限度放宽投资准入限制。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以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目标,围绕做好煤与非煤两篇大文章,以煤炭、煤层气、煤化工、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等综合能源供应体系建设,以煤电化材循环经济产业链建设,以文化旅游、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食品医药、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发展为重要抓手,大力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积极引进相关研发中心、销售中心和结算中心,鼓励国内外资本投入生产性服务业领域,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引领我省产业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提升。加大到东部沿海地区招商引资力度,更好地承接沿海地区加工贸易产业梯度转移。

加强投资促进提高引资实效。加快招商方式转变,针对目标区域、目标产业和目标企业,实施精准化招商,提高招商引资的精准度和实效。注重产业链招商,通过集群式引进、专题性推介、区域性对接等多种方式,推进产业集聚。加大主题招商,积极开展央企入晋、跨国公司入晋、民企入晋、晋商回乡等主题招商活动,发挥商会的积极作用,推动以企招企、以商招商。积极推动股权招商,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股权投资机构,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推动企业境内外上市和债务发行,以多种方式吸引股权投资。鼓励外来资本以参股、并购、融资租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多种方式参与市政建设、社会事业、国有企业改组改造等,推动各类资本相互融合、优势互补。

提升监管和服务水平。改进外商投资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和外商投资信息公示平台,建立部门协同监管、社会公众参与的全程监管体系,提升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建立外商投资企业全周期服务体系,全面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回访制度、重点外资企业联系制度和外商投诉快速反应制度。严格执行工作限时办结制,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更加高效利用国外优惠贷(赠)款资源。改革创新与各类国际或区域性金融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更加注重各类贷款新工具的有效运用和和国际先进管理技术和理念的引进,更加注重国外贷款与中央预算内资金紧密有机结合,更加注重推进和破解国家及我省改革试点、重点和难点,更加注重支持和安排具有体制机制创新和示范带动意义的重大项目,更加注重国外贷(赠)款综合效益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重点支持扶贫开发、生态修复、能源结构改善、能效提高、城乡统筹、社会民生等领域;外国政府贷款重点支持医养结合、职业教育、节能减排、生态环保、现代农业等领域。支持实体经济企业充分运用国际资本市场低成本资金在境外发行外债和借用国际商业贷款,助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和实体经济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二)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拓展新的发展空间。

积极主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打造“山西品牌丝路行”为我省对接“一带一路”重要载体和对外开放新名片,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充分利用我省历史人文、特色产品、产业优势,推动与沿线国家(省份)全面交流与合作。发挥各市区位和产业优势,主动融入中蒙俄经济走廊、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和海上战略支点等建设,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注重参与构建物流通道和立体物流平台,深化我省与沿线国家产业、产能合作,支持企业建立境外资源开发和加工基地、技术研发和装备制造基地、农业科技和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等,培育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国际国内合作竞争新优势。抓住“一带一路”互联互通机遇,鼓励企业参与沿线道路、桥梁、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沿线投资贸易机构、商协会、海外华人华侨经济组织等资源,搭建合作促进平台。

加强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发挥我省采矿、钢铁、有色、建材、电力、化工、轻纺、机械制造等在产能、装备、技术等方面的比较优势,与国际需求有机结合,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和引导推动,拓展我省产业和企业发展新空间,推动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围绕重点国别、重点领域推进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重大国际产能合作项目,大幅带动重点领域装备、技术和服务出口,逐步实现重点行业从产品输出向产业输出的提升。引导支持有条件的优势产业组建行业商会、协会,建立我省产能合作联盟,以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关联产业企业、金融机构联合“抱团出海”、借助央企“搭船出海”,带动我省装备、技术、标准、服务和劳务对外集合输出,提升产业配套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建立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项目库,建立“谋划-储备-前期推进-跟踪服务-总结评价”的滚动机制,对入库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和服务。

打造“走出去”战略支点。引导晋非合作区按照市场化经营的思路创新发展,打造我省企业开拓非洲市场的桥头堡。支持我省企业在印度尼西亚建设采煤—焦化—发电-钢铁一体化循环工业园区,形成我省优势产能转移的聚集地,打造我省参与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重要支点。利用中亚地区铁、铜、铬等矿产资源优势,支持我省企业在哈萨克斯坦等中亚国家投资能源矿产,打造资源深加工工业园,推动我省企业开拓欧亚市场。

大力开展对外工程承包。支持我省对外工程承包骨干企业加强与央企的对接,参与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非洲“三网一化”建设,承揽道路、桥梁、港口、建筑等承包工程。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以EPC(工程总承包)、BOT(建设-经营-转让)、PPP(公私合营模式)等国际通行方式开展工程承包,通过以工程换资源,推动我省煤炭、电力、通信等行业技术、装备与工程服务、劳务走出去。

培育一批跨国经营企业。支持具备一定发展水平和国际化管理经验的企业制定中长期国际化发展战略,研究制订“走出去”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扶持计划,针对我省优势产业,每个行业选取3-5家龙头企业作为我省培育的对外投资重点企业,在国际交流、财政支持、金融服务等方面进行重点支持。支持省内“走出去”大型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吸引上下游关联产业企业联合“走出去”,提升产业配套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加强我省国有企业与央企合作,学习运用央企国际经营管理经验,加强骨干企业的人才培养和引进,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水平,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市场开拓能力和一定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企业。

加强服务指导和风险防范。进一步推进境外投资便利化,建立“走出去”省级部门联席协调机制,积极研究我省与重点国家(地区)的对口合作机制,用好部省协同机制和国家双多边合作机制,搭建我省境外投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综合信息服务和支持。建立与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机制,支持省内行业商(协)会、行业管理办公室、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发挥投资服务和促进作用,支持省内各类勘测、设计、施工、装备企业和认证认可机构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做好国有资产保全,建立重大风险防范机制和应急预案,及时为企业提供风险预警,引导企业用好各类避险工具,做好风险防范。建立对外投资合作信用体系,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形象。

(三)加快对外贸易优化升级,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

扩大出口贸易规模。落实稳定外贸增长各项政策,支持外向型重点企业提高传统产品竞争力,稳定传统产品增长,积极培育新的出口增长点,加强营销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壮大铁路设备、工程机械、汽车零配件等装备制造资本品出口,培育新的出口主导产业。加快推动产品、技术、服务的“全产业链出口”,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推动出口贸易向优质优价转变。实施“千企百展”工程,每年组织1000家(次)以上具有比较优势的机电、建材、五金、名优农产品、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企业参加境外100多个重点国际展会,挖掘我省对欧美出口新的市场空间和贸易增长点,扩大我省产品在“一带一路”国家、自贸区国家新兴市场的贸易份额。

稳定进口增长。制定落实我省鼓励进口产品目录,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加强银企合作,规范利用企业大宗商品贸易融资,稳定铁矿石、铜精矿、铬矿砂、大豆等重要原材料进口。充分利用保税物流园区平台,推进我省水果、肉类、粮食等进口检验检疫指定口岸建设。鼓励区内进口分拨中心加强与省内重点流通企业合作,整合营销渠道,扩大大宗商品和有需求的消费品进口。

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继续实施外贸主体“231工程”,加快形成一批出口带动强、具有跨国经营能力的大企业。建立外贸自主品牌培育体系,积极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加快推进外贸平台建设,打造一批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进出口商品平台和国际营销网络平台。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加工贸易发展转型升级,鼓励地方和有条件的企业加大对东南沿海地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纺织、食品加工和新材料等项目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力度,创新加工贸易发展模式。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培育一批跨境电商领头企业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海外仓、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太原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建设,推进综合保税区成为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第三方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外贸企业等各类主体汇聚的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区。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巩固建筑服务出口优势,支持我省骨干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道路、桥梁、港口、建筑等基础设施建设,培育金融、保险、出版传媒等新兴服务贸易。推动服务外包发展,建立全省服务外包产业联盟,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开展知识、业务流程外包等高附加值项目,将太原、晋中、阳泉打造成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大力发展文化贸易,培育一批文化出口重点企业。

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强化大通关协作机制,全面推行口岸管理部门“联合查验、一次放行”等通关新模式。启动电子口岸二期建设,依托电子口岸平台,推动口岸管理部门各作业系统横向互联,建立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实现口岸管理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实施关检合作“三个一”,完善关检合作“三个一”共同信息系统平台,扩大关检“一次申报”覆盖面。推广和复制上海自贸区经验,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全面推进通关、检验检疫“无纸化”工作模式。整合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和收费。

健全贸易摩擦应对机制。强化中央、地方、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四体联动的综合应对机制,指导企业做好贸易摩擦预警、咨询、对话、磋商、诉讼等工作。以协商方式妥善解决贸易争端,化解分歧,争取双赢。对滥用贸易保护措施和歧视性做法,善于运用规则进行交涉和制衡。依法开展贸易救济调查,维护省内产业企业合法权益。

(四)搭建开放型经济发展平台,增强要素集聚服务能力。

建设产业园区承载平台。按照提升存量、培育增量、放大总量的总体思路,推动国家级开发区按照产业低碳、生态、循环发展的要求加快建设品牌示范园区,省级开发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各类产业园区加强集聚承载能力,推动条件成熟的开发区(园区)升级扩区。学习借鉴德国北威州等发达国家(地区)转型发展经验,推进国际产业园区体系建设。加强开发区创新平台建设,设立研发中心、创业中心、孵化器、加速器等各类科技创新创业载体。推动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开发区派驻管理机构,切实向开发区下放项目核准备案权限。加快完善开发区运行机制,探索企业化、市场化运作模式,开展“飞地经济”合作。把开发区建设成为促进“六大发展”和实施板块经济的重要载体,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培育吸引外资新优势的排头兵,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和绿色集约发展的示范区。

完善开放口岸平台。推动形成以太原、大同、运城“南北一线”为主轴,长治、吕梁、忻州、临汾等为两翼的航空口岸开放新格局。加快临空经济区建设,提升太原机场区域性枢纽功能,推动航空运输业、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协同发展。打造以太原铁路口岸为中心,以大同、临汾(运城)、晋城(长治)三个陆路为副中心的“一心三区”布局。加快太原、大同、临汾陆港建设,建立基本具有沿海沿边口岸功能的“口岸作业区”。以太原枢纽(北六堡)物流中心为依托,积极推动我省铁路口岸建设,实现陆路、空运与国内国际市场的直接连通。

健全保税物流平台。推动全省符合条件的进出口企业、设区市申建保税仓库、保税物流中心、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场所,培育大型物流企业,构建全省保税物流平台体系。充分发挥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作用,完善基础设施,推行上海自贸区海关监管、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等领域可复制推广的政策措施,积极申请国家进口汽车、肉类指定口岸,大力发展其他新型保税服务。加快推动大同华阳玛利纳无水港建设,推动设立以方略保税物流中心为核心的临汾综合保税区,尽快发挥晋城兰花保税物流中心作用,形成各类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中心)、口岸作业区等多级别发展的陆路发展格局。

打造国际化展会平台。做大做强低碳发展高峰论坛,建立专门机构,筹建永久会址,调动社会化力量,实行市场化运营,筹办好“太原论坛”,把论坛办成低碳新理念的传播平台、新成果的展示平台、新技术的交易平台和交朋会友的联系平台。继续办好农博会、晋商大会、文博会和装备制造业博览会,培育我省新兴产业、中小型专业展会,构建多元化会展合作交流体系,带动人流、物流、资金流向我省集聚。将太原打造成具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力的会展中心城市,推动太原城市群成为我省展览业发展核心区,培育大同、运城成为我省展览业发展重点城市。支持我省企业参加中部博览会、亚欧博览会、东盟博览会等境内国家级重点展会和国际知名展会。承接与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关系密切的国内品牌展会,引进煤机装备、能源高效利用、现代物流等领域的国际知名展会。

(五)扩大国际交流合作,提升山西对外影响力。

大力推进“以煤会友”。坚持低碳引领、以煤会友、提质增量、合作共赢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国际友城工作,密切我省与世界产煤省州政府、企业、科研院所间的日常交流与合作,鼓励和支持产煤省州的知名研究机构、企业在山西科技创新城设立办事机构或研发中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交换我省、友好省州、主要产煤省州经济、社会、科技、教育、人文特别是煤炭、新能源领域的最新进展情况,以信息共享促进产业合作和人文交流。

创新对外交流合作新机制。积极规划构建具有山西特色的对外交往顶层设计,建立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部门联动机制,创新与发达国家合作模式,深化与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务实合作。加强国际友城和友好伙伴建设,充分挖掘友好城市外事资源,结合我省和友好省州的产业特点,确定每一对友好省州经济技术合作交流牵头部门,具体负责相关交流合作的组织推进工作。促进公共外交和民间交往,积极开展公共外交宣传和媒体对外交流合作,加大三晋文化“走出去”步伐,展示丰富多彩的优秀文化和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加强文化、教育培训及医疗卫生等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加强与华侨华人联谊与合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民间交往活动。

构建完善的国际交流合作服务体系。加强国家对外政策研究、解读和引导,建立外事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我省与国际知名智库、咨询公司的交流合作。积极合理规划国际交流与合作方向,促进我省引进和更新设备技术。推进国际科研创新交流合作,引智经费投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大力引进国际高端人才,共建重点实验室,扩大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交流。

(六)加强区域合作,提升产业融合发展水平。

深度融入环渤海经济圈。抓住我省纳入《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的重大机遇,充分利用环渤海区域合作市长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重大基础设施、能源、生态环境、产业对接等方面的合作,促进建立地区间统一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推进省内企业参与环渤海地区港口建设,加强口岸与港口通关便利化合作,打造产品快速出海通道。充分发挥蒙晋冀(乌大张)长城金三角在环渤海经济圈中的功能定位,积极落实乌大张区域合作的战略部署,大力推进地区间基础设施相连相通、产业发展互补互足、资源要素对接对流、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商贸旅游互联互通,着力打造高效联动、各具特色、协调发展的经济社会合作体。

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建立并推动我省与京津冀的新型战略合作关系,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合作,构建输煤(清洁煤)、输电(火电、风能和光伏发电)、输气(煤层气、煤制气)多元多向的能源输送体系,建设清洁能源供应基地。积极承接京津冀地区新材料、节能环保、高新技术等疏解产业,推进晋北地区蔬菜、肉蛋奶等鲜活农产品进入京津市场,使晋北地区成为首都“菜篮子”基地。打造我省快速出海通道,建立我省工业产品在天津自贸区的贸易服务平台,推动我省不锈钢、机械设备等产品扩大国际市场份额,便利先进技术设备和大宗原材料扩大进口。

深入实施国家中部崛起战略。落实国家新十年中部崛起战略发展规划,强化与中部省份协同发展。加强能源外送,拓展面向中部地区的能源市场。充分利用中部博览会等平台和各类协同沟通机制,积极深化中原经济区合作,促进我省与中部地区在产业协同、技术交流方面开展务实合作。推动我省与中部省份市场一体化,实现区域间生产要素无障碍流动,差异化承接国际和东部沿海地区产业梯度转移,带动我省与长江经济带全面开展合作。

深入推进沿黄经济带协作。加快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协调发展试验区建设,探索跨省交界地区合作发展新路径,合力打造全国省际交界地区协作发展试验区。建立更加紧密的沿黄经济协作区战略合作关系,参与推动沿黄经济带5省21市的城市集群化发展,形成西煤东运、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的重要基地。建立沿黄经济带煤炭产业合作机制,共同维护煤炭市场秩序,促进煤炭产业协调发展。深度整合区域内旅游资源,倾力打造以“古中国”为标识的国际旅游目的地。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我省开放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破除因循守旧、封闭保守的意识,倡导理性包容的开放思维和开放文化,牢固树立开放发展的新理念新思路,将扩大开放发展开放型经济摆在牵动全局的战略高度,作为各级政府一把手工程强力有效推进,在全省上下形成以大开放促进大发展的氛围。加强对外开放重要部门、重点开发区的领导班子配备和建设,把综合素质好、改革开放和开拓创新意识强、熟悉经济工作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开放一线。发挥对外开放工作领导组的顶层设计、综合协调、督导推进作用,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联动,增强合力,各市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形成强有力的开放领导体系。

(二)创优开放型经济发展环境。

按照国际化、法治化要求,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相适应的政策法律体系,借鉴自贸区投资、贸易、金融、服务业开放和事中事后监管方面的创新措施,大胆创新、大胆改革、大胆实践,打造亲商安商容商富商的良好投资发展环境。加快推进与开放型经济相关的市场化改革,全面清理和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破除市场分割的机制障碍,促进各类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建立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大力推动简政放权,推进政务环境透明化、便利化和规范化。建立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倡导晋商诚信守信的传统商业文化,营造合作共赢的人文环境。

(三)切实加强要素保障。

进一步完善城市综合功能,加强交通、能源、通讯等重大基础设施和功能性设施建设,畅通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流通渠道,搭建发展平台,抓好产业配套,促进市场发育,化解各类生产要素制约,提升我省对高端要素的吸纳和承载能力。做好用地保障,对重点区域在扩大开放方面需要建设用地指标的,适当给予倾斜。加大融资支持,支持开发区建立投融资平台,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快金融振兴,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加快资本市场发展,建立与资源型经济转型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采取综合有力措施有效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实体经济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强化智力支持,加强拥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意识的对外开放智库建设,增强对外开放战略谋划水平和国际经贸合作服务能力。加快行业商协会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提升组织协调、行业自律管理能力,加强中介服务体系建设。

(四)强化开放型人才队伍建设。

重视开放型人才培养和引进,建立良好的用人导向和人才培养机制,注重培养、锻炼和使用开放型人才,营造尊重、关心、支持开放型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建立省直部门和市县中青年干部交叉任职锻炼制度,选派省市县业务部门中青年干部到开放省市、国家改革试验区挂职学习;充分用好国家因公出国(境)培训和省公派留学、德国北威州研修等人员培训渠道和资源,选派省市优秀青年干部赴发达国家和地区培训和研修,进一步提升境外培训的效果和质量;加强对各级干部队伍的涉外经济知识培训,提升发展开放型经济的理念和能力;大幅提高各类高层次和紧缺性人才引进的数量和比例,积极实施高端外国专家计划,建设国家级和省市级引智示范基地,加强引进智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完善吸引外来人员来晋工作和创业的政策措施,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为外来人员和投资者出入境、户籍管理、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最大限度便利,让外来优秀人才入晋留得住,成长见效快。

(五)大力宣传山西对外开放新形象。

发挥我省丰富深厚的人文资源和文化底蕴,大力弘扬源远流长的法治文化、博大精深的廉政文化、光耀千秋的红色文化,善于利用国内外各种宣传媒介、渠道和资源,创新对外宣传的内容、方式和手段,加大宣传推介力度,讲好山西故事,提高山西文化的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振全省上下精气神,展示全省人民在省委、省政府带领下同心同德、攻坚克难的信心与决心,让外界更多更好地了解山西、认知山西,感受山西发展所蕴藏的巨大潜力和商机,树立山西对外开放崭新形象。

(六)保障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实施。

全省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按照本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研究制定本部门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具体政策措施,在有关专项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要强化对本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和协调指导,做好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实的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各市人民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本规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提出本市规划实施意见和具体工作方案,编制实施有关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按照本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积极开展工作,确保落实到位,切实提高当地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