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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文化科教中心(文化体育部分)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责任编辑:博玉 2017-11-01 09:51:31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自治区党委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五大中心”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为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文化科教中心”建设,结合新疆文化体育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文化科教中心”(文化体育部分)建设是传承丝绸之路精神的重要载体,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有力支撑,是促进新疆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助推器。建设“文化科教中心”,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和“十三五”规划的工作部署,按照“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的要求,以建成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文化科教中心”(文化体育部分)为目标,以务实合作、互利共赢为前提,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立足丝绸之路经济带地缘优势和特殊区情,发挥“一体多元”的民族文化优势,抢抓机遇,主动担当,大力推动文化创新,加快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大文化“引进来、走出去”力度,构建对外交流互联互通的新平台、新机制,全面提升文化感召力、媒体传播力、体育竞争力、对外交流国际影响力和思想凝聚力,形成文化体育领域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新格局,加快实现新疆由文化资源大区向文化发展大区转变的目标,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文化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现代文化引领,全面提升文化感召力。

1.打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围绕建设“文化科教中心”(文化体育部分),大力实施“春雨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制定符合新疆实际的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

依托文化资源大区和文化领域发展优势,打造新疆国际传播中心、新疆艺术中心、新疆译制大厦、新疆中亚文化交流中心、丝绸之路国际博物馆等服务平台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县级文化中心、口岸城市文化交流中心为一体的公共文化服务交流设施群。

结合区域城市发展定位,加快乌鲁木齐、喀什、昌吉、伊犁、哈密、石河子等地文化艺术中心建设,推进地域文化、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军垦文化等资源的开发利用,进一步完善城市文化功能,满足群众文化需求,打造展现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魅力的标志性建筑群。

加快实施中央5号文件提出的15项重点工程,积极争取国家加大对新疆宣传文化事业的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力度,统筹规划、综合施策,形成合力,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保障,全面提升“文化科教中心”(文化体育部分)建设内在动力。

以申遗成功为契机,建立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合作机制,加强新疆6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推出丝绸之路文化遗产境外专题展览、展示等交流活动,增进相互了解,促进民心相通,展示新疆形象。

建立健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加大基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特别是南疆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力度,全面提高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水平,为“文化科教中心”(文化体育部分)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2.打造文化惠民的引领区。深化改革,创新扶持方式,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深入实施文化惠民活动,组织各级文艺院团下基层演出,发挥“访惠聚”工作组、基层文化骨干、文化能人、民间艺人、文化志愿者作用,提升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水平,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形成示范引领。

继续办好群众性文化活动参与平台,建立自下而上、层层选拔的比赛机制,引导新疆各族群众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省市选手参与,提升对外影响力。

3.打造文化产业发展的集聚区。发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地缘和资源优势,深化改革和市场机制“两轮”驱动,围绕主导和新兴产业,突出新疆特色,采取灵活机制,以乌鲁木齐市为中心,重点发展文化旅游业、新闻传媒业、影视产业、出版业、演艺业、文化创意业、动漫产业、玉石产业、民族工艺业、文化会展业、体育产业、广电网络业等主导性文化产业。实施《新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15—2020年),健全新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新疆文化产业发展基金。落实文化产业扶持政策,以规划引导、专项资金、园区孵化、基地培植等政策措施,培育和扶持一批特色文化骨干企业、小微企业、创客空间、个体创作者、工作室、合作社、协作体等各类特色文化市场主体,拓展文化消费领域,激发大众创业热情,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文化产业发展高地。力争到2020年,文化产业成为新疆的重要产业,占GDP比重达到3%。  坚持规模扩展、结构优化、质量提升并重,联合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省市和对口援疆省市,规划建设以乌鲁木齐市和昌吉回族自治州为中心的文化产业园,整合提升新疆现有文化产业园区,加快引进具有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的大型文化企业和产业项目,形成品牌效应,打造文化发展创新示范区。

加快文化企业改革步伐,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增强企业自主原创、自主研发能力,强化行业监督管理,提升文化企业“走出去”的核心竞争力。

围绕新疆主要旅游区,以丝绸之路特色文化旅游为重点,大力推进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发展,面向中亚及内地推出一批地域特色鲜明、体验互动性强的文化旅游项目,推出丝绸之路特色国际旅游线路和精品,着力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的文化旅游目的地。

4.打造文艺精品创作的先行区。发挥“五个一工程奖”、“天山文艺奖”的引导示范作用,制定鼓励文艺精品创作的扶持奖励办法,健全重点作品、文艺精品“走出去”扶持机制,加大对优秀文艺作品的前期扶持和后期奖励力度,实施“民汉优秀文化作品互译工程”和“新疆原创及民文翻译人才培养项目”,引导激励优秀文艺作品和人才不断涌现。

结合“互联网+”发展理念,大力开发数字新疆文化,建设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网上剧场、数字农家书屋等,鼓励万众创新,催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新兴文化业态,为外界了解新疆提供窗口和平台。

加快文艺精品的创作生产,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科学规划,周密部署,持续不断地推出一大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在国内外产生重大社会反响的主旋律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和舞台文艺作品。

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并重,以乌鲁木齐为中心,积极搭建国际文化交流平台,在严格把关的基础上,把境外经典文艺作品、知名演出团、展览请进来,让新疆本土优秀文艺剧目、节目“走出去”,加强文化交流与合作,促进民心相通。

(二)适应发展稳定常态,全面提升媒体传播力。

5.加快报纸期刊、广播影视宣传文化阵地建设。深入实施“东风工程”、“西新工程”、“天山工程”,进一步巩固壮大自治区主流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阵地。按照因地制宜、先易后难、积累经验、稳步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新闻媒体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内部机制改革和创新,面向市场激发创造活力,在完成机制改革、壮大实力的基础上进行体制改革,按照广电、报刊、出版等不同类别进行分类设计,适时组建适应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和新媒体时代发展需要的传媒集团。

加快区域现代文化传播能力建设,在喀什、克州、阿克苏、伊犁、塔城、阿勒泰等地建设大功率、能覆盖全地区的调频广播电台,对内宣传教育群众,对外抵制空中渗透。  加强与中亚国家合作,建立区域重点新闻报道联动机制,共建沟通平台,共享新闻资源,在国际舆论竞争中争取更多的话语权。针对国际涉疆舆论热点,在其主流媒体上加强设置议题,客观准确报道重大新闻和突发事件,真实、正面呈现新疆形象,塑造和谐友好的文化生态和舆论环境。

6.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加强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和出版单位等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和舆论引导力建设。完善统筹协调新闻媒体对内对外宣传和网络宣传的工作机制,完善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回应机制。实施“定向培养培训新闻优秀人才行动计划”,严格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重视新型媒介运用和管理,支持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拓展网络移动终端等传播领域,发展手机网站、手机报刊、移动电视、网络广播和网络电视台等新兴媒体,支持拓展互联网对外宣传阵地,规范传播秩序。

全力推进媒体融合发展,集中力量支持1—2家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媒体先行先试,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内媒体开展共享新闻资源、合办版面栏目、组织联合采访、开展人员交流、举办品牌活动等深度合作,建成拥有强大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媒体集团。

7.加快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建设。全力实施“新新工程”和“互联网监管工程”,利用新媒体在大众传播中的优势,优化现有平台,重点提升天山网土耳其语、阿拉伯语频道在境外的影响力;打造移动新媒体客户端(APP)“无界”传媒,推动多语种客户端在周边国家落地;做大做强“最后一公里”微信公众平台,大力推进“零距离”(区地县)三级联动网络外宣大平台建设;利用境外大型社交网站等国际平台建立大量多语种官方、民间外宣账号,推送新疆正面信息;积极拓展网络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移动多媒体等新兴传播阵地,加强在新闻资讯、音视频信息等方面的内容生产,推动疆内各网站集群式发展,全面提升对沿线国家的辐射力。

实施“民族语言上网翻译工程”,强化多语种网站建设,加快推进喀什综合性大型维吾尔文网站、伊犁综合性大型哈萨克文网站两个少数民族语种网站建设,增强对周边中亚国家网民的吸引力。推动现有主流网站逐步创办英语、俄语、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柯尔克孜语、土耳其语、阿拉伯语、乌孜别克语、塔吉克语等网页,第一时间发布疆内时政、民生、经济等各类新闻资讯,以受众国民众更容易接受的语言和方式全面展示中国和新疆的真实面貌,强化权威性。加快升级主流网站网络平台,增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信息交流服务项目,开展商贸信息、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建筑饮食等沿线国家群众关注度高的交互性栏目,增强对受众的吸引力。积极做好优秀电视片、电影、宣传片的翻译和添加外文字幕工作,借助多语种网络媒体向外推送播出。

在“上合组织”框架下,推动与沿线各国探索新媒体管理与治理方面的合作,包括共同维护新媒体市场的正常秩序,推动建立互联网区域监管与国内监管相统一的规范,维护网络安全,打击网络犯罪,以及加强网络技术研发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8.加快广播影视文化产品建设。围绕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以乌鲁木齐市为中心,加快中亚影视基地和一批拍摄基地建设,推进广播影视译制基地建设,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地州市拓展影视国际化合作,搭建广播影视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重要平台。  实施影视精品创作工程,稳步提升新疆影视创作生产的数量和质量,并充分了解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需求与欣赏习惯,根据不同国家、地区的不同需要,精心选择节目内容和包装形式,切实增强节目的针对性、可视(听)性和亲和力,提高和增强节目落地后的收视(听)率。

大幅提升少数民族语言影视译制能力,设立民语节目影视剧译制片源基金,及时向市场购买央视新播影视剧的译制版权,供少数民族语言译制播出,提高民语影视剧译制的时新性、有效性,大幅增加对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的文化产品供给。

9.加快推进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走出去”。全面落实《关于贯彻落实〈我国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发展规划(2015—2020年)任务清单〉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与周边国家语言、文化习俗上亲缘性、相近性的优势,推动外宣前沿阵地建设,在俄罗斯、伊朗、巴基斯坦、土库曼斯坦、蒙古、阿富汗等国设立办事处,打造辐射亚欧的媒体宣传平台。  利用好“丝路书香”和丝绸之路国家图书展等平台,加大出版物对外输出力度。支持报刊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经营企业在境外建立分支机构。实施“新疆外宣品对外出版翻译工程”,加强与境外出版机构联合运作,争取进入国外发行主渠道,实现境外落地出版。  深入实施广播电视译制工程、广播电视安防工程,加强与周边国家广播电视等媒体机构多种方式的合作,把外宣阵地前移到周边国家。

加大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对外传播力度,重点支持国家外宣刊物《大陆桥》(俄文、塔吉克文)、《友邻》(俄文、英文),以及针对中亚华人华侨发行的报纸《中亚侨报》和《哈萨克斯坦华侨报》,出版维吾尔文、土耳其文版的《大陆桥》。争取维、哈、蒙语广播节目在蒙古国、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落地播出,电视节目在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落地播出。开办“中亚之声”网络电台,对中亚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开展常态化、规模化的网络宣传。

(三)发挥新疆自身优势,全面提升体育竞争力。

10.提升体育公共设施建设水平。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以及新疆主办承办体育赛事和全民健身需要,加强体育场馆、体育公园、体育中心等建设。以成功举办第十三届全国冬运会为契机,积极推动乌鲁木齐、昌吉、阿勒泰、新源冰雪运动场地设施建设,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专群结合、满足需求的公共体育服务设施体系。

11.提升体育赛事活动举办水平。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体育赛事开发模式,重点打造“丝路杯”国际青少年篮球邀请赛、“丝路杯”国际青少年足球邀请赛、丝绸之路国际青少年马术邀请赛、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青少年体育节、丝绸之路国际青少年冰雪节等赛事活动,推动文化互融、感情互通。

发挥人文相通的优势,积极申办十国拳王争霸赛、国际叼羊大赛等具有吸引力的国际性高水平体育赛事,高位打造环赛里木湖公路自行车赛等赛事活动,支持有实力的社会团体承办体育赛事活动,提升新疆体育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省市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积极申办全国体育用品、体育服装博览会和全国体育文化、体育旅游博览会。

12.提升体育产业发展水平。以成功举办第十三届全国冬运会为契机,充分发挥新疆资源优势,增加冰雪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发挥新疆冰上运动中心、丝绸之路和天山天池滑雪场带动作用,加快建设完善全疆雪场,大力发展冰雪体育产业、冰雪文化和冰雪旅游,着力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的冰雪产业基地和冰雪运动中心。

以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独特的资源优势为依托,以赛马、马术、骑乘休闲娱乐为重点,积极培育发展马术运动和马业相关产业,筹备开办新疆电视台马频道,充分依托新疆与周边国家马文化的共同点,辐射周边开展马文化马产业的交流发展,着力打造面向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中国马术运动发展示范基地和体育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高地。

以乌鲁木齐市为中心,发挥体育产业的综合效应,推进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体育旅游、体育会展、体育文化、体育出版、体育传媒、体育创意等相关业态发展,积极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上体育和相关产业发展聚集区。

(四)强化对外交流合作,全面提升国际影响力。

13.健全大外宣工作机制。争取国家划拨新疆对外文化交流专项资金,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助推新疆文化“走出去”。整合文化、外宣、外办、教育、科技、经贸、媒体、民委等相关部门资源,与周边国家、涉疆外宣重点国家开展文化交流、教育科技交流、经贸交流、媒体交流等多层次互动,打造报刊、广播电视、文艺展演、互联网四位一体的文化外宣体系。

借助和发挥好我驻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使领馆、孔子学院、中国文化中心等驻外机构作用,主动加强联系沟通,了解掌握驻在国受众对新疆及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关注点,联合开展外宣活动,争取驻在国民众了解新疆、认同新疆、支持新疆。

充分发挥“走出去”企业主体作用,把企业经营性活动与对中国和中国新疆外宣结合起来,把树立企业形象和树立国家、新疆形象结合起来,在当地广交朋友,与境外媒体主动建立联系,培育鲜明企业文化,树立良好企业形象,积极主动向国际社会展示新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就,把企业打造成为展示中国、新疆良好形象的重要窗口。

14.精心搭建对外交流合作平台。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创新对外传播、文化交流、文化贸易方式,推动新疆文化“走出去”。积极参与国家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共建合作计划,加快建设新疆中亚文化交流合作中心,并积极办好演出展览、文化节、影视节、图书节、旅游推介会、体育赛事、产品展示会等专题性或综合性的文化体育活动。

继续办好中国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亚欧博览会—中外文化展示周、新疆丝绸之路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中国新疆国际艺术双年展、新疆文化海外文化中心展示季、新疆国际旅游节、中国西部冰雪风情旅游节、阿拉尔国际沙雕节、国际沙漠场地越野拉力赛、中国丝绸之路吐鲁番葡萄节等品牌文化活动,并将其纳入丝绸之路经济带框架内总体规划,打造成同丝绸之路经济带上各国之间文化艺术体育双向交流的品牌项目。加强影视文化对外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丝绸之路影视桥工程”、“亚欧电影展”等平台,积极拓展周边国家影视市场,推动更多广播电视节目走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和地区。

积极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城市合作发展论坛,举办国际玛纳斯、阿肯阿依特斯论坛等文艺、学术论坛,并以此为平台,打造开放的对外合作交流模式,促进共同发展。

发挥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区的作用,重点打造霍尔果斯口岸“国门形象”示范点建设工程,加强阿拉山口、红其拉甫、巴克图等口岸外宣阵地建设,加大重点区域的外宣品投放力度,做好文化展示、文化合作、文化创意、文化产业发展的文章,打造对外文化交流的窗口,争取实现“溢出”效果。

以“丝绸之路”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为契机,实施好丝绸之路重点文物抢救保护工程,以文物文化遗址研究为依托,继续加大推进吐鲁番学、龟兹学、昆仑文化、西域文化、三大史诗、维吾尔木卡姆、麦西来甫和哈萨克阿依特斯等文化遗产的研究保护,进一步拓展在周边国家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做好北庭西大寺、克孜尔千佛洞、柏孜克里克千佛洞等佛教遗址的保护研究工作。进一步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在考古研究、文物修复、博物馆、文物展览、民族文化等方面的技术和人才交流。

发挥民间机构、团体和文化名人在文化交流中的积极作用,利用海外华侨、海外留学生同乡会等各种平台的资源优势,通过青年交往、学术往来、文化活动、人文交流、经贸活动、志愿派遣等多种形式,丰富民间交往内容,培养知我友我力量。

15.畅通文化“走出去”的渠道。积极引导民间力量开展丰富多样的文化交流,通过歌曲、图书、报刊、影视剧、综合文艺节目、动漫、网络游戏等文化产品,传承古丝绸之路精神,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

认真做好对丝路沿线国家社会活动家、青年精英、媒体人士、网络意见领袖等重点群体的工作,不断拓展人脉,维系感情纽带,扩大知华友华力量。

积极支持乌鲁木齐市等有条件的城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重要城市结为友好城市,以文化、体育交流为重点,拓展合作领域、扩大合作成果,提高合作水平。

16.出台推动对外交流合作的利好政策。落实好文化产品出口和文化贸易服务出口资金补助、奖励、税收减免等有关政策,加快新疆文艺院团、文化企业“走出去”步伐,鼓励和支持各类艺术团体、企业和机构开展文化交流与合作。

建立健全媒体间高层互访、人员互动的交流机制,有针对性地邀请境内外媒体记者来新疆进行采访,主动“走出去”开展采访报道,与其他省区、中亚媒体联合组织各类专题论坛,加强交流,增进互信。

建立新疆和香港、澳门文化合作长效机制,加强三地文化行政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利用其国际传播平台及经验,推动对外交流合作,增强文化认同。

(五)主动围绕总目标,全面提升思想凝聚力。

17.深入推进“中国梦”宣传教育和国际传播。深刻理解、广泛宣传“中国梦”的基本内涵、本质要求和实践路径,用“中国梦”凝聚共识、团结力量,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积极运用媒介对话、信息往来,推动“中国梦”跨国界、跨地域、跨文化的阐述、表达和传播,让世界了解我们的历史与文化、尊重我们的价值观和理念。

借助“中国梦”并用中国文化、中国思想对外开展文化输出,客观、真实地呈现“中国梦”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共同发展的关系,最大程度降低西方舆论对周边国家的消极影响。

18.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突出“爱国”教育,强化“感恩”教育,深化“法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各方面,使之转化为各族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编制和落实新疆历史文化宣传工作规划。发挥新疆智库作用,加强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和中亚问题研究,开展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经济、人文等领域的研究。用智库的形式加强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的交流,办好中国新疆发展论坛,以论坛为载体和平台,增强与世界各国的相互了解。

强化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的学术交流研讨,潜移默化地把我们的重大理论研究成果传输到各国,增强各国对新疆的思想认知。

充分发挥新疆一体多元文化优势,努力推出一批体现时代精神、具有新疆特色的宣传文化精品并推动其在沿线各国落地,用这些文化产品让各国认识新疆,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文化科教中心”(文化体育部分)建设提供思想支持。加快《新疆文库》项目出版。

19.大力弘扬新疆精神。大力发展一体多元、融合开放、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文化,大力弘扬“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  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和实践活动,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把新疆精神渗透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渗透到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中,使之内化为社会群体意识,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形成建设美好新疆的信心和动力。

将“新疆精神”作为新疆特色文化“走出去”的精神支撑,文化节目、体育赛事、影视剧创作都要把“新疆精神”融入其中,以丰富的表现形式,对内展示新疆精神,对外展示新疆形象。

20.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重点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坚决抵制“双泛”思潮的渗透破坏,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阵地,强化“一反两讲”、形势政策、法治新疆等宣传教育,加强社情舆情分析研判,增强各族干部群众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牢牢巩固意识形态领域阵地。

把“去极端化”作为当前最突出、最紧迫的工作,实施“去极端化工程”,在“去极端化”上主动进攻,更加自觉地把“疏”作为紧迫任务,以用好“五把钥匙”、加强思想教育为主要手段,推进正信挤压、文化对冲、法治约束、科学普及“四管齐下”,有效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侵蚀,教育引导各族群众追求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

把民族团结作为最大的群众工作,持续推进“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各族干部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十大”活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特点和规律,搭建群众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平台。通过宣传民族团结典型、开展各类文娱比赛、培训文化能人等形式,运用“草根化、接地气”的办法,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增强各族群众的文化认同,培养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自治区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文化科教中心”(文化体育部分)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协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建设规划的实施以及各地、各部门责任落实情况,及时解决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文化科教中心”(文化体育部分)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级领导要以改革创新的理念统筹指导建设工作,深化改革,充分发挥政府调节、市场主导的作用,培育壮大市场的主体。各地、各部门要依据《实施意见》狠抓贯彻落实,抢抓机遇、主动作为,加强与国家相关部门衔接联系,取得理解和支持,多方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完善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机制,协调落实好扶持资金、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等多方面政策措施,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文化科教中心”(文化体育部分)建设提供政策保障。建立多层次的合作交流机制,加强政府间、企业间和民间的联系沟通,深化务实合作,加快推进文化“请进来、走出去”,促进新疆与中西南亚各国“民心相通”。

(三)发挥援疆作用。充分发挥援疆省市文化优势,用足用好文化产业政策,加强产业援疆,强化优势互补,推动多层次的文化项目合作,形成外向型文化产业枢纽和通道,共同开拓周边国家市场。加强人才援疆,充分发挥援疆干部人才传帮带的作用,为新疆培养急需紧缺人才及高层次人才。

(四)加强宣传引导。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强舆论宣传,指导各类媒体做好配套报道和解读,加大推介力度,广泛宣传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文化科教中心”(文化体育部分)对于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文化科教中心”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和落实责任,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和细化相关政策措施,明确具体项目,确保取得实效。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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