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丝路首页
一带一路国家级信息服务平台

中国企业“走出去”法律风险多 须善用规则维权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顾雯丽 2016-10-24 11:20:00

新华社信息北京10月24日电 (记者白阳) 海外并购遭遇东道主政策“壁垒”,自主商标被海外竞争者恶意抢注……随着“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实施,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去”寻求发展,然而许多企业因应对法律风险不当而蒙受损失。

在21日由中国法学会主办的“国际投资经贸法律风险及对策”研讨会上,多位专家表示,中国企业“走出去”时须充分预估东道国的法律风险,善用各类规则维护自身权益。

据商务部统计,2015年我国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达1180.2亿美元,创历史最高值。其中,我国企业共对“一带一路”相关的49个国家进行了直接投资,投资额合计148.2亿美元,同比增长18.2%。

“当中国企业从单纯的‘商品输出’变为‘资本输出’,面临的法律风险也越来越多,覆盖投资贸易的全部环节。企业必须全程关注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充分熟悉东道国的法律法规。”北京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巍说。

江南大学法学院教授高凛表示,从大量实例看,因投资并购、融资、税收、合同、知识产权、劳工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问题而导致投资项目受挫、目标无法实现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法律风险已成为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贸易中最重要的障碍之一。

目前全球有100多个国家颁布了反垄断法,一旦东道国认定我国海外投资者的并购存在垄断嫌疑,就会启动反垄断调查并采取相应反垄断措施,包括对销售的产品进行价格控制、征收较高的税收、强制对企业实行股权分割等。对此,企业要积极运用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等国际规则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国外经营过程中要注重各类证据的收集、保管,以便发生纠纷时能够充足举证。

另外,一些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为薄弱,不及时依据东道国的法律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容易被外国竞争者抢先注册,阻碍其进军海外市场。对此,企业应根据当地相关法律政策和自身情况,充分考虑采取专利申请战略、启动专利无效程序、规避设计等措施规避风险。

北京国澜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蔡军指出,当前中国大量海外投资分布在非洲、中亚等地,许多国家政治环境不稳定,法律政策朝令夕改,有的甚至无正当合法理由不履行或违反约定履行与外国投资者签订的合同。因此,中国企业在面对项目周期较长的国际项目时,应当重视东道国可能隐藏着的法律变更风险,时刻追踪东道国法律制度的状态,提前做好应对。

相关推荐
6家中国企业获白俄罗斯总统嘉奖

白俄罗斯总统卢卡申科26日签署文件,嘉奖6家参与建设中国援白俄罗斯国家足球体育场、白俄罗斯国际标准游泳馆的中国公司。

在莫桑比克中国企业推动本地青年专业技能培训

在中国企业支持下,位于莫桑比克赞比西亚省莫伦巴拉区的阿尔贝托·卡西莫培训与劳工研究学院近日举行毕业典礼,首批30名学员顺利完成电气、机械、制冷及会计等专业培训课程。

外交部:美国将中国企业和中国市场拒之门外 损害的是美国自身

针对白宫网站2月21日发布投资政策备忘录重点进一步限制与中国的双向投资,外交部发言人林剑24日在例行记者会上答问时表示,美方发布的有关备忘录以国家安全为由将中国列为外国对手,采取各种歧视性举措强化对华双向投资限制,中方对此强烈不满、坚决反对,已向美方提出严正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