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4
1. | 通报成员:越南 |
2. | 负责机构:交通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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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蓄电池,包括隔板,不论是否为矩形(包括正方形)(HS 8507)。摩托车和助力车(ICS 43.140)。 ICS: 43.140 HS: 8507 |
5. | 通报标题:
QCVN91:2018/BGTVT国家电动摩托车和助力车牵引用电池技术法规草案页数:14 使用语言:越南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电动摩托车和助力车牵引用电池技术要求和检查要求。 •本技术法规草案适用于制造、组装和进口电池的人员; 生产和组装电动摩托车和助力车的人员,以及从事车辆管理、测试、检验和质量认证、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机构和组织。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
8. | 相关文件: •QCVN 91:2014 / BGTVT国家电动摩托车和助力车牵引用蓄电池技术法规 •法规No. 136关于就电动车辆具体要求批准L类车辆的统一规定 |
9. | 拟批准日期: 2018/06/30 拟生效日期: 2018/09/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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