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9月底最终裁定,东南亚知名网约车企业Grab公司今年3月宣布的对优步(Uber)公司东南亚业务的收购交易违反新加坡竞争法。分析师调研了解到,此案被广泛关注,凸显了跨国企业在新加坡及其他东南亚国家合法合规经营的重要性。
综合当地媒体24日报道,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裁定,东南亚知名网约车企业Grab公司今年3月宣布的对优步(Uber)公司东南亚业务的收购交易违反新加坡竞争法。
从网约车到金融科技服务,从积分兑换的各种第三方线下服务,再到Grab自己推出的快递、送餐和个人代步工具共享服务,一条由GrabPay移动支付串联起来的互联网产业链已逐渐清晰起来。
滴滴出行7月24日宣布,将与软银集团联手向东南亚最大打车服务商Grab出资20亿美元。充分利用IT(信息技术)的共享经济在全球不断扩大,滴滴和软银将联手对开创了拼车市场的美国优步科技编织包围网。在共享经济领域,日本企业也参与其中的中美巨头博弈正在加速。
陈炳耀表示,Grab的技术水平比东南亚任何一家其他同业公司都要领先,能够用技术变得比“任何本土化公司更加本土化”,所以Grab欢迎竞争对手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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