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日前下发《关于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要求从11月1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对106项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便利。
记者从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辽宁省将于11月10日起在全省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所谓“证照分离”改革,是指对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审批的改革。旨在厘清证与照之间的关系,实现发证与发照有序衔接,持续推进“照后减证”,着力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
从两年多前福州自贸片区综合服务大厅发出“三证合一”纸质营业执照和全国首批电子营业执照,到全国首创的“一照一码”登记制度;从商事制度改革,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证照分离”作为目前福州自贸片区一项重要创新举措,在对试点经验进行总结后,有望近期在全福州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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