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强调了建立“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重要性:“建立`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依托我国现有司法、仲裁和调解机构,吸收、整合国内外法律服务资源,建立诉讼、调解、仲裁有效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这将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一个重大举措,尤其对我国“走出去”企业具有重大影响。
会上,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副主任介绍了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基本情况。来自WIPO、瑞士和国内的专家分别围绕调解和仲裁程序、仲裁实践等内容进行了研讨交流。来自上海市科技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高校和科研机构代表150余人参加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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