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税务总局”)与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管局”)于2016年11月14日在北京签署了《关于推进信息共享实施联合监管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根据备忘录,税务总局与外管局将对出口退税管理、跨境税源管理和外汇收付管理等进行监测和评估,以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助、结果互认的效果。通过这一税收征管和外汇监管数据共享平台,税务机关将进一步了解企业的跨境业务,洞察企业的税务问题,并有针对性的加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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