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法施行五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1月2日发布首批5个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典型案例,涉及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公司解散纠纷、公司证照返还纠纷、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等多个类型。
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快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打造内外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启动外商投资法执法检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外商投资法执法检查组30日在京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万鄂湘、王东明、白玛赤林出席。
首先,放弃一个建立已久的供应链是非常昂贵的。其次,对于一个全球化的企业而言,中国市场在全球消费中占据至关重要的位置,廉价的政治博弈并不值得他们放弃中国市场的巨大商机。尽管美国国务院也在不断试图说服“盟友”退出中国市场,但结果很难如愿。
在华外资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外商投资法确立了新型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标志着中国的对外开放已上升到更全面、更高水平的新阶段,有效提振了外资企业的信心。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15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外商投资法共分6章,包括总则、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42条。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代表们在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时一致认为,以法律形式加强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与国际通行的投资管理规则接轨,展现了我国坚定不移扩大开放的大国风范,彰显了营造公平透明投资环境的坚定决心,提振了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的信心,向世界释放了中国开放的红利。
海外舆论认为,对外开放将进一步释放中国经济的活力与潜力,外商投资法草案将促进市场准入,鼓励外国投资者长期经营,这表明中国在世界舞台的竞争中充满自信。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周云杰认为,不断通过立法赋权改革,让探索于法有据,让实践师出有名,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心,展示了新时代中国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
外界观察家相信,随着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到来,将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的水平。
3月8日,受到广泛关注的外商投资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围绕草案相关亮点内容、法理依据、重要地位及作用,记者采访了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他们表示,草案体现了中国扩大改革开放的决心,将促进企业良性竞争。
代表委员在审议和讨论外商投资法(草案)时一致认为,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繁荣也需要中国。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对外开放基本国策,进一步扩大开放,深化改革,把我国的对外开放提高到新的水平,让中国发展更好惠及世界。
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规范外商投资管理,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截至2018年11月底,我国依据“外资三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累计达95万家,实际利用外资累计超过2万亿美元,外商投资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的若干措施》,推出支持开展科技创新、提高研发便利度、鼓励引进海外人才、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等方面的系列举措。这将进一步加大对外资研发中心的支持力度,促进外资更好地参与中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共享高质量发展带来的机遇。
外商投资法是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外商投资法实施两年多来,成效如何?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外商投资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日前表示,外商投资法实施一年多以来成效显著,有力保障我国利用外资在新冠肺炎疫情挑战下逆势增长4.5%,2020年全年新设外商投资企业5.1万户。
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介绍了外商投资法贯彻实施一年多的情况。
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介绍了外商投资法贯彻实施一年多的情况。
服务贸易是当下全球贸易中最具活力的部分,是驱动全球贸易和世界经济的新引擎。近日,在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的“服务贸易开放发展新趋势高峰论坛”上,与会嘉宾热议中方倡议,就如何应对疫情冲击、推动全球服务贸易开放发展进行深入研讨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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