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法》自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外资企业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在华发展的预期和信心更加稳定。当前,无论是外商对华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程度还是营商环境都在持续改善,激发了外资进一步扩大在华投资的积极性,外资整体投资意愿得到提升。
今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施行。在华外资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外商投资法确立了新型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标志着中国的对外开放已上升到更全面、更高水平的新阶段,有效提振了外资企业的信心。
记者8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当日广西市场监管部门向广西自贸区西澳达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发放了营业执照。这是《外商投资法》正式实施后,广西发出的首张外资企业营业执照。
2020年1月1日是外商投资法实施的第一天。1日,上海尊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进,和他的美国朋友一起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从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拿到了营业执照,成为新法实施后上海第一个参与外商企业投资的中国自然人。
2019年3月15日,我国外商投资领域的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司法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随后起草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
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将为我国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法治保障。
商务部外资司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以外商投资法出台为契机,商务部正在加快完善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等制度体系。受访外资企业人士表示,企业坚定地看好中国市场,有计划将核心技术落地中国。随着外商投资法“延伸环节”配套法规、实施条例的相继落地,中国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将进一步提升。
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主办,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威海市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承办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服务(威海)会议20日顺利举行。
随着外商投资法“延伸环节”配套法规、实施条例的相继落地,中国将进一步提升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制定了“外资三法”,对引进外资发挥了重要的保障规范作用。近日,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意味着外商投资法将彻底取代“外资三法”,成为新时期我国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
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取代原来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即“外资三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外商投资法成为本届两会期间全球瞩目的最大看点之一,其出台标志着中国已迈向全面开放、高水平开放的新征程。
记者21日从商务部获悉,为确保《外商投资法》顺利实施,目前,商务部正和有关部门一道,积极推进该法的配套法规制定工作。
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规范外商投资管理,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全国人大代表们10日在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的会议上指出,外商投资法被定位为外商投资基础性法律,后续的细则及各地的配套政策将是确保外商投资法执行到位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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