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国对减税降费作出系列部署,打出为企业减负的“组合拳”。近一个月内,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接连三次作出部署。进入4月,包括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一系列举措开始落地,减税红利进入密集派发期。按照国务院部署,月内还将有一系列利好企业的减税举措落地。
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31日发布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海南省财政厅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幅度减征相关税费的通知》表明,海南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照规定,这个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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