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网信办近日发布《2020年各地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进展情况》,总结了2020年全国31个省(区、市)数据开放情况。其中,贵州省因“建设省级数据开放平台并开放较多高质量数据”,与浙江、上海、山东、广东等地共同入选A类地区,名列全国第四位。
记者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自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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